七、最後一個義工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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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的時候工錢每月五位數。

     管我掙多少,掙多少我發多少我樂意。

     我就這樣,我還不止這樣。

     你來打我呀你來啊你來啊。

     憑什麼一個底層歌手隻能住地下室、吃着方便面、苦大仇深才能寫出好歌來?他小衆,他就活該餓着? 小屋想讓他們既能吃飽了飯,又能寫歌。

     憑什麼一個歌手隻能放低姿态、放低尊嚴才能有機會靠音樂吃上飯? 在小屋裡,歌手最大,任何客人隻要影響了歌手唱歌,立馬攆出去。

     這些歌手未必都是有天分的,也未必都是技術全面的,但音樂有門檻嗎?有及格線嗎?既然喜歡,他們為什麼無權利去追求? 喜不喜歡,有沒有權利去喜歡,和出身無關,和天分也無關。

     每個人都有一首驚世駭俗的歌在等着他,隻不過找到這首歌,需要米飯和時間。

     我也窮過的,也曾一度是個流浪畫師、流浪歌手、電視台裡打雜跑腿的小劇務。

    我也曾因為不想放下尊嚴而被人扇過耳光,踹過琴盒,打斷過肋骨,盒飯扣了一臉。

     我比誰都知道缺乏機會、缺乏資源會讓一個人多麼無奈地擱置自己的理想,所以,收留每一個長期歌手時,小屋都要求他們答應兩個條件: 1.能堅持多久就堅持多久,不要怕嘲笑,不要輕易放棄創作,能做到就留下,沒信心就拜拜。

     2.出世與入世的平衡方為王道,永遠不要遠離生活。

     不要因為自己搞藝術就盲目鄙視金錢,再高大上的精神追求也需要物質基礎的支撐,靠本事吃飯不丢人,留下就認真工作,一邊等理想慢慢清晰,一邊好好掙錢。

     能做到就留下,沒信心就拜拜。

     小屋并未承載什麼偉大的情懷,也沒想培養什麼民謠大師,隻是想讓事情是它本來該是的那個樣子而已。

     人來人往,留下或拜拜,聚合離散,如是許多年…… 當真是命運善嫉,有一天忽然發現小屋離倒閉不遠了。

     沒錯,倒閉。

     并非經營不善,我也并非受之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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