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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肆酒肆集會,常常深夜竟至淩晨回家,有時回來大醉悲歌放聲痛哭,有時又開心得歡笑舞蹈。

    家裡人看不懂,隻得把這一切瘋瘋癫癫歸為“洋派”。

    他父親再三提醒他回到正常的生活,而且花錢給他在當地捐了官,隻等着出缺。

    雖然結婚後他似乎沉寂了一段時間,但很快故态複萌,終于與家庭攤牌:要出海。

     事情那麼久遠,二舅媽也說不上來為什麼他非要出海,連傳說也有兩種:一種是為了革命,追随一個大人物,就是本省的,本省已經有很多青年加入過去。

    另一種還說他是玩心大,還沒有玩夠,說他在陳塘有相好,家裡不許接來,因此翻臉。

    不管什麼原因,總之陸地上的家庭他待夠了。

    要出海。

     按說做了媳婦是不可以随便就回娘家的,但引鳳有一天突然就回來了,流着淚求父親出面挽留仔婿。

    一家子人從來都沒見姑娘這樣悲傷過,因此知道她是真心對他、死心對他的。

    最終他還是走了,偷偷坐了火車先去上海,從那邊才出海,家裡人在這邊的遠洋碼頭上布下天羅地網堵他而沒能堵住,再得到消息是他父母親收到他從上海寄來的報平安的信,信短得像電報,統共沒幾行字,既沒有提具體行程,也沒有提歸期,意思最明确的一句話就是“學以緻用”,因為“此志已久”。

    過去書信走得慢,信到時算來他早已經離開上海。

    引鳳拿着信又回了一次娘家,婆家這趟更不能不讓,誰讓自己兒子混賬的。

    父親反複讀了信,确認仔婿果真沒有給引鳳留下任何線索,通篇提到引鳳隻是對自己父母禀告“已囑媳引鳳代為孝敬”一類的話,甚至沒有一句朝她本人講的話。

    據說那時引鳳看着頹然失措的父親,流着淚歎道:“天作之分。

    ” “天作之分”,姑奶奶的原話。

    能流傳至今,大概實在是因為說得好,“敏捷”。

     整件事祠堂裡的動靜是微妙的。

    剛聞說黃家兒子鬧出走,以為不過瑣碎家務,還疑心我們姑奶奶哪裡不周全,傳話叫陳家自己不要忘記“三省吾身”。

    後來得知純粹是他們那邊單方面的問題,便觀望,期待對方祠堂出面主持正義,然而那邊似乎缺乏一個鐵腕人物,一切處置都相當無力,後來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派出族中子弟去碼頭堵截,還失敗了。

     陳家父親拿着那封信請這邊祠堂看,白須白眉的阿翁氣得又摔了他的拐杖,砸在白石頭鋪的地上發出金石般的脆響,大罵黃家“小畜生”,然而最終還是提出一個主張:我們隻管自行守禮,不怕後世不給一個公道。

    意思是,要引鳳立志終身守節,勤謹侍奉公婆,以迎來最光彩的輿論的回報。

    當然這是最壞的打算,阿翁也承認,他畢竟閱曆豐厚,指着信說,不是并沒有提到歸期嗎?這樣倒好,反而料定他去不了多久。

    原來潮汕一帶,少壯時出去做海員的男丁很多,可絕大部分海員,阿翁說,最終比一般男人更加顧念家庭。

    阿翁因此斷言:小畜生絕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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