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二○·濮議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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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所請。

    上仍問曰:“所言莫有可行而未行者否?”韓琦已下相顧曰:“實無之。

    ”因曰:“如此則未有。

    ”是時雜端禦史數人皆新被擢用,銳于進取,務求速譽,見事辄言,不複更思職分,故事多乖缪,不可施行。

    是時京師大雨水,官私屋宇倒塌無數,而軍營尤甚。

    上以軍士暴露,聖心焦勞,而兩府之臣相與憂畏,夙夜勞心竭慮,部分處置,各有條目矣。

    是時範純仁新除禦史,初上殿,中外竦聽所言何事。

    而第一劄子催修營房,責中書何不速了,因請每一營差監官一員。

    中書勘會在京倒塌軍營五百二十座,如純仁所請,當差監官五百二十員,每員當直兵士四人,是于國家倉卒多事阙人之際,虛破役兵二千人當直,五百員監官。

    而未有瓦木笆箔,一并興修未得。

    其狂率疏缪如此。

    故于中書聚議時,臣修不覺笑之,而台中亦自覺其非。

    後數日,呂大防再言乞兩營共差一官,其所言煩碎不識事體,不可施行,多類此。

    而台官不自知其言不可施行,但怨朝廷沮而不行,故呂大防又言今後台官言事不行者,乞令中書具因何不行報台。

    其忿戾如此,而怨怒之言漸傳于士大夫間。

    台官親舊有戲而激之曰:“近日台官言事,中書盡批進呈訖,外人謂禦史台為進呈院矣。

    ”此語甚著,朝士相傳以為戲笑,而台官益怏怏慚憤,遂為決去就之計,以謂因言得罪,猶足取美名。

     是時人主聖德恭儉,舉動無差失,兩府大臣亦各無大過,未有事可決去就者,惟濮議未定,乃曰此好題目,所謂奇貨不可失也,于是相與力言。

    然是時手诏既已罷議,皇伯、皇考之說俱未有适從,其他追崇禮數又未嘗議及,朝廷于濮議未有過失,故言事者但乞早行皇伯之議而已。

    中書以謂前世議禮連年不決者甚多,此事體大,況人主謙抑,已罷不議,有何過舉可以論列?于是置而不問。

    台官群至中書,揚言曰:“相公宜早了此事,無使他人作奇貨。

    ”上亦已決意罷議,故言者雖多,一切不聽。

    由是台官愈益愧恥,既勢不能止,又其本欲以言得罪而買名,故其言惟務激怒朝廷,無所忌憚而肆為誣罔,多引董宏、朱博等事,借指臣某為首議之人,恣其醜诋。

    初,兩制以朝廷不用其議,意已有不平,及台憲有言,遂翕然相與為表裡。

    而庸俗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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