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奏議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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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諒使過公用錢,因何劾問大臣議邊事?顯是節外生事,正違推勘敕條。

    況樞密使是輔弼之任,宣撫使将君命而行,本藉重臣,特行鎮撫。

    今若無故遭一獄吏侵欺,而陛下不與主張,則今後奉君命而使者皆為邊鄙所輕,為大臣而作事者反畏小人所制。

    故燕度論于國體,便合坐以深刑;責其俗吏,亦自違于條制。

    罪須行遣,情不可容。

    今樞密副使尚被侵陵,則以下将帥無辜遭其枝蔓者不少,據其如此作事,此獄必無平允。

    其滕宗諒一宗刑獄狀,乞别選差官,取勘結絕。

    其燕度,亦乞别付所司,勘罪行遣。

    取進止。

     論乞不勘狄青侵公用錢劄子〈慶曆三年〉 臣風聞邊臣張亢近為使過公用錢,見在陝西置院根勘,其勘官所取,幹連人甚衆。

    亦聞狄青曾随張亢入界,見已勾追照對。

    臣伏見國家兵興以來,五六年所得邊将,惟狄青、種世衡二人而已。

    其忠勇材武,不可與張亢、滕宗諒一例待之。

    臣料青本武人,不知法律,縱有使過公用錢,必不似葛宗古故意偷謾,不過失于檢點,緻誤侵使而已。

    方今議和之使正在賊中,苟一言不合,則忿兵為患,必至侵邊。

    謹備過防,正藉勇将,況如青者,無三兩人。

    可惜因些小公用錢,于此要人之際,自将青等為賊拘囚,使賊聞之以為得計。

    伏望特降指揮元勘官,隻将張亢一宗事節依公根勘,不得枝蔓勾追。

    其狄青縱有幹連,仍乞特與免勘。

    臣于邊臣本無幹涉,豈有愛憎,但慮勘官隻希朝廷意旨,不顧邊上事機,将國家難得之人與常人一例推鞫,一旦乏人誤事,則悔不可追。

    伏乞朝廷特賜寬貸。

    邊臣知無功之将犯法必誅,要藉之人以能贖過,則人人自勵,将見成功。

    取進止。

     論體量官吏酷虐劄子〈慶曆三年〉  臣等風聞朝廷近降指揮與諸路轉運使,令體量州縣官吏酷虐軍民者。

    臣料朝旨如此,必是因韓綱酷虐,近緻光化兵士亂作,故有此指揮。

    竊以昨來光化兵變,雖因韓綱自緻,其如兵亦素驕,處置之間,須合中道。

    韓綱自當行法,驕兵亦合讨除,如此兩行,方始得體。

    今若明行号令,遍約官吏,則驕兵增氣,轉更生心,長吏畏避,無由行事。

    其所降與轉運司文字,竊慮朝夕之間,傳播中外,扇動群小,引惹事端。

    然已失之令既不可追,伏乞速降指揮與諸路轉運使,令密切禀行,不得漏洩,所貴别不生事。

    取進止。

      論募人入賊以壞其黨劄子〈慶曆三年〉 臣竊聞京西賊盜日近轉多,在處縱橫,不知火數。

    所患者素無禦備,不易枝梧,然獨幸賊雖猖狂,未有謀畫。

    若使其得一曉事之人,教以計策,不掠婦女,不殺人民,開官庫之物以赈貧窮,招愁怨之人而為黨與。

    況今大臣不肯行國法,州縣不複畏朝廷,官吏尚皆公然迎奉,疲民易悅,豈有不從?若兇徒漸多而不暴虐,則難以常賊待之,可為國家憂矣。

    以此思之,賊衆雖多,尚可力破,使有一人謀主,卒未可圖。

    臣前因王倫賊時,曾有起請十餘事。

    内一件,乞出榜招募諸處下第舉人及山林隐士、負犯流落之人,有能以身人賊算殺首領,及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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