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居士集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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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世,可謂自重之士矣。
士之所負者愈大,則其自顧也愈重;自顧愈重,則其合愈難。
然欲與共大事,立奇功,非得難合自重之士不可為也。
古之魁雄之人,未始不負高世之志,故甯或毀身污迹,卒困于無聞,或老且死而幸一遇,猶克少施于世。
若曼卿者,非徒與世難合,而不克所施,亦其不幸不得至乎中壽,其命也夫!其可哀也夫! 内殿崇班薛君墓表 公諱塾,字宗道,姓薛氏,資政殿學士、兵部尚書簡肅公之弟。
薛之世德終始,有簡肅公之志與碑。
公官至内殿崇班,以某年某月某日,卒官于蜀州。
其子仲孺以其喪歸葬于绛州之正平,先葬而來乞銘以志。
予幸嘗紀次簡肅公之德,而又得銘公。
其銘曰: 公躬直清,官以材稱。
惟賢是似,不愧其兄。
既葬,而仲孺又來請曰:“銘之藏,誠以永吾先君于不朽,然不若碣于隧,以表見于世之昭昭也。
”予惟薛氏于绛為著姓,簡肅公于公為兄弟,而公之世德,予既見之銘,而其子又欲碣以昭顯于世,可謂孝矣。
然予考古所謂賢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銘見于後世者,其言簡而著。
及後世衰,言者自疑于不信,始繁其文,而猶患于不章,又備其行事,惟恐不為世之信也。
若薛氏之著于绛,簡肅公之信于天下,而予之銘公不愧于其兄,則公之銘不待繁言而信也。
然其行事終始,予亦不敢略而志諸墓矣。
今之碣者,無以加焉,則取其可以簡而著者書之,以慰其子之孝思,而信于绛之人雲。
連處士墓表〈慶曆八年〉 連處士,應山人也。
以一布衣終于家,而應山之人至今思之。
其長老教其子弟,所以孝友、恭謹、禮讓而溫仁,必以處士為法,曰:“為人如連公,足矣。
”其矜寡孤獨兇荒饑馑之人皆曰:“自連公亡,使吾無所告依而生以為恨。
”嗚呼!處士居應山,非有政令恩威以親其人,而能使人如此,其所謂行之以躬,不言而信者欤? 處士諱舜賓,字輔之,其先閩人。
自其祖光裕嘗為應山令,後為磁、郢二州推官,卒而反葬應山,遂家焉。
處士少舉《毛詩》,一不中,而其父正以疾廢于家,處士供養左右十餘年,因不複仕進。
父卒,家故多資,悉散以鄉裡,而教其二子以學,曰:“此吾資也。
”歲饑,出谷萬鬥以粜,而市谷之價卒不能增,及旁近縣之民皆賴之。
盜有竊其牛者,官為捕之甚急,盜窮,以牛自歸,處士為之愧謝曰:“煩爾送牛。
”厚遺以遣之。
嘗以事之信陽,遇盜于西關,左右告以處士,盜曰:“此長者,不可犯也。
”舍之而去。
處士有弟居雲夢,往省之,得疾而卒,以其柩歸應山。
應山之人去縣數十裡迎哭,争負其柩以還,過縣市,市人皆哭,為之罷市三日,曰:“當為連公行喪。
”處士生四子,曰庶、庠、庸、膺。
其二子教以學者,後皆舉進士及第。
今庶為壽春令,庠為宜城令。
處士以天聖八年十二月某日卒,慶曆二年某月日,葬于安陸蔽
士之所負者愈大,則其自顧也愈重;自顧愈重,則其合愈難。
然欲與共大事,立奇功,非得難合自重之士不可為也。
古之魁雄之人,未始不負高世之志,故甯或毀身污迹,卒困于無聞,或老且死而幸一遇,猶克少施于世。
若曼卿者,非徒與世難合,而不克所施,亦其不幸不得至乎中壽,其命也夫!其可哀也夫! 内殿崇班薛君墓表 公諱塾,字宗道,姓薛氏,資政殿學士、兵部尚書簡肅公之弟。
薛之世德終始,有簡肅公之志與碑。
公官至内殿崇班,以某年某月某日,卒官于蜀州。
其子仲孺以其喪歸葬于绛州之正平,先葬而來乞銘以志。
予幸嘗紀次簡肅公之德,而又得銘公。
其銘曰: 公躬直清,官以材稱。
惟賢是似,不愧其兄。
既葬,而仲孺又來請曰:“銘之藏,誠以永吾先君于不朽,然不若碣于隧,以表見于世之昭昭也。
”予惟薛氏于绛為著姓,簡肅公于公為兄弟,而公之世德,予既見之銘,而其子又欲碣以昭顯于世,可謂孝矣。
然予考古所謂賢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銘見于後世者,其言簡而著。
及後世衰,言者自疑于不信,始繁其文,而猶患于不章,又備其行事,惟恐不為世之信也。
若薛氏之著于绛,簡肅公之信于天下,而予之銘公不愧于其兄,則公之銘不待繁言而信也。
然其行事終始,予亦不敢略而志諸墓矣。
今之碣者,無以加焉,則取其可以簡而著者書之,以慰其子之孝思,而信于绛之人雲。
連處士墓表〈慶曆八年〉 連處士,應山人也。
以一布衣終于家,而應山之人至今思之。
其長老教其子弟,所以孝友、恭謹、禮讓而溫仁,必以處士為法,曰:“為人如連公,足矣。
”其矜寡孤獨兇荒饑馑之人皆曰:“自連公亡,使吾無所告依而生以為恨。
”嗚呼!處士居應山,非有政令恩威以親其人,而能使人如此,其所謂行之以躬,不言而信者欤? 處士諱舜賓,字輔之,其先閩人。
自其祖光裕嘗為應山令,後為磁、郢二州推官,卒而反葬應山,遂家焉。
處士少舉《毛詩》,一不中,而其父正以疾廢于家,處士供養左右十餘年,因不複仕進。
父卒,家故多資,悉散以鄉裡,而教其二子以學,曰:“此吾資也。
”歲饑,出谷萬鬥以粜,而市谷之價卒不能增,及旁近縣之民皆賴之。
盜有竊其牛者,官為捕之甚急,盜窮,以牛自歸,處士為之愧謝曰:“煩爾送牛。
”厚遺以遣之。
嘗以事之信陽,遇盜于西關,左右告以處士,盜曰:“此長者,不可犯也。
”舍之而去。
處士有弟居雲夢,往省之,得疾而卒,以其柩歸應山。
應山之人去縣數十裡迎哭,争負其柩以還,過縣市,市人皆哭,為之罷市三日,曰:“當為連公行喪。
”處士生四子,曰庶、庠、庸、膺。
其二子教以學者,後皆舉進士及第。
今庶為壽春令,庠為宜城令。
處士以天聖八年十二月某日卒,慶曆二年某月日,葬于安陸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