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居士集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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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公太尉兼侍中,五日一朝視事,遇軍國大事,不以時入參決。

    公益惶恐,因卧不起,以疾懇辭。

    冊拜太尉、玉清昭應宮使。

    自公病,使者存問,日常三四,真宗手自和藥賜之。

    疾亟,遽幸其第,賜以白金五千兩,辭不受。

    以天禧元年九月癸酉薨于家,享年六十有一。

    真宗臨哭,辍視朝三日,發哀于苑中。

    其子弟、門人、故吏,皆被恩澤。

    即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公于開封府開封縣新裡鄉大邊村。

     公娶趙氏,封榮國夫人,後公五年卒。

    子男三人:長曰司封郎中雍,次曰贊善大夫沖,次曰素。

    女四人:長适太子太傅韓億,次适兵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蘇耆,次适右正言範令孫,次适龍圖閣直學士、兵部郎中呂公弼。

     公事寡嫂謹,與其弟旭相友悌尤笃,任以家事,一無所問,而務以儉約率勵子弟,使在富貴不知為驕侈。

    兄子睦欲舉進士,公曰:“吾常以大盛為懼,其可與寒士争進?”至其薨也,子素猶未官,遺表不求恩澤。

    有文集二十卷。

    乾興元年,诏配享真宗廟庭。

     臣修曰:景德、祥符之際盛矣。

    觀公之所以相,而先帝之所以用公者,可謂至哉!是以君明臣賢,德顯名尊,生而俱享其榮,殁而長配于廟,可謂有始有卒,如明诏所褒。

    昔者《民》、《江漢》,推大臣下之事,所以見任賢使能之功,雖曰山甫穆公之詩,實歌宣王之德也。

    臣謹考國史、實錄,至于紳、故老之傳,得公終始之節,而錄其可紀者,辄聲為銘詩,昭示後世,以彰先帝之明,以稱聖恩褒顯王氏流澤子孫與宋無極之意。

    銘曰: 烈烈魏公,相我真宗。

    真廟翼翼,魏公配食。

    公相真宗,不言以躬。

    時有大事,事有大疑。

    匪蔔匪筮,公為蓍龜。

    公在相位,終日如默。

    問其夷狄,包裹兵革。

    問其卿士,百工以職。

    問其庶民,耕織衣食。

    相有賞罰,功當罪明,相所黜升,惟否惟能。

    執其權衡,萬物之平。

    孰不事君,胡能必信?孰不為相,其誰有終?公薨于位,太尉之崇。

    天子孝思,來薦清廟。

    侑我聖考,惟時元老。

    天子念功,報公之隆。

    春秋從享,萬祀無窮。

    作為詩歌,以念廟工。

     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贈司空兼侍中晏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元年六月,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臨淄公以疾歸于京師。

    八月,疾少間,入見。

    天子曰:“噫!予舊學之臣也。

    ”乃留侍講迩英閣,诏五日一朝前殿。

    明年正月,疾作,不能朝。

    敕太醫朝夕往視。

    有司除道,将幸其家。

    公歎曰:“吾無狀,乃以疾病憂吾君。

    ”即馳奏曰:“臣疾少間,行愈矣。

    ”乃止。

    其月丁亥,以公薨聞,天子震悼,亟臨其喪,以不即視公為恨。

    贈公司空兼侍中,谥曰元獻。

    有司請辍視朝一日,诏特辍二日。

    以其年三月癸酉,葬公于許州陽翟縣麥秀鄉之北原。

    既葬,賜其墓隧之碑首曰“舊學之碑”。

    既又敕史臣修考次公事,具書于碑下。

     臣修伏讀國史,見真宗皇帝時天下無事,天子方推讓功德,祠祀天地山川,講禮樂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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