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居士集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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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八首 菱溪石記〈慶曆六年〉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為人取去;其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側,以其難徙,故得獨存。

    每歲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見其可怪,往往祀以為神。

    菱溪,按圖與經皆不載。

    唐會昌中,刺史李為《荇溪記》,雲水出永陽嶺,西經皇道山下。

    以地求之,今無所謂荇溪者,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

    楊行密有淮南,淮人為諱其嫌名,以荇為菱,理或然也。

      溪傍若有遺址,雲故将劉金之宅,石即劉氏之物也。

    金,僞吳時貴将,與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

    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愛賞奇異,為兒女子之好,豈非遭逢亂世,功成志得,驕于富貴之佚欲而然邪?想其陂池、台榭、奇木、異草,與此石稱,亦一時之盛哉。

    今劉氏之後散為編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廢興,惜其可愛而棄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

    亭負城而近,以為滁人歲時嬉遊之好。

     夫物之奇者,棄沒于幽遠則可惜,置之耳目,則愛者不免取之而去。

    嗟夫!劉金者雖不足道,然亦可謂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豈不偉哉。

    及其後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孫泯沒而無聞,況欲長有此石乎。

    用此可為富貴者之戒。

    而好奇之士聞此石者,可以一賞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海陵許氏南園記〈慶曆八年〉 高陽許君子春,治其海陵郊居之南為小園,作某亭某堂于其間。

    許君為江浙、荊淮制置發運使,其所領六路七十六州之廣,凡賦斂之多少,山川之遠近,舟楫之往來,均節轉徙,視江湖數千裡之外如運諸其掌,能使人樂為而事集。

    當國家用兵之後,修前人久廢之職,補京師匮乏之供,為之六年,厥績大著,自國子博士遷主客員外郎,由判官為副使。

     夫理繁而得其要則簡,簡則易行而不違,惟簡與易,然後其力不勞而有餘。

    夫以制置七十六州之有餘,治數畝之地為園,誠不足施其智;而于君之事,亦不足書。

    君之美衆矣,予特書其一節可以示海陵之人者。

    君本歙人,世有孝德。

    其先君司封喪其父母,事其兄如父,戒其妻事其嫂如姑。

    衣雖敝,兄未易衣不敢易;食雖具,兄未食不敢先食。

    司封之亡,一子當得官,其兄弟相讓,久之,諸兄卒以讓君,君今遂顯于朝以大其門。

    君撫兄弟諸子猶己子,歲當上計京師,而弟之子病,君留不忍去,其子亦不忍舍君而留,遂以俱行。

    君素清貧,罄其家赀走四方以求醫,而藥必親調,食飲必親視,至其矢溲亦親候其時節顔色所下,如可理則喜,或變動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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