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居士集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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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江淮歲漕京師者,常六百萬石,其後十餘歲,歲益不充。

    至公為之,歲必六百萬,而常餘百萬以備非常。

    方其去職,有勸公進為羨餘者,公曰:“吾豈聚斂者哉,敢用此以希寵?” 公為人善談論,與人交,久而益笃。

    于其家尤孝悌,所得俸祿分給宗族,無親疏之異。

      其孤宗旦等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真州揚子縣甘露鄉之某原。

    其所與遊廬陵歐陽修志于其墓曰: 嗚呼!為天下者,固常養材于無事之時,蓋必有事,然後材臣出。

    自寶元、慶曆以來,兵動一方,奔走從事于其間者,皆号稱天下豪傑,其智者出謀,材者獻力,訖不得少如其志。

    而公遭此時,用其所長,且久于其官,故得卒就其業而成此名,此其可以書矣。

    乃為之銘曰: 材難矣,有蘊而不得其時;時逢矣,有用而不盡其施。

    功難成而易毀,雖明哲或不能以自知。

    公材之敏兮,用适其宜。

    志方甚壯兮,力則先衰。

    行著于家,而勞施于國。

    永幽其兮,銘以哀之。

     零陵縣令贈尚書都官員外郎吳君墓碣銘〈嘉祐三年〉  君諱舉,字太沖,姓吳氏,興國軍永興人也。

    曾祖諱瑗,祖諱章,父諱思迥。

    五代之際,自江以南為南唐,吳氏亦微不顯。

      君當李煜時,以明經為彭澤主簿。

    太祖皇帝召煜來朝,煜不奉诏,遣曹彬讨之,前鋒兵破池陽,遣使招降郡縣。

    使者到彭澤,其令欲以城降,君以大義責之,且曰:“吾能為李氏死爾。

    ”乃共殺使者,為煜守。

    煜已降,君為遊兵執送軍中,主将責以殺使者,君曰:“固當如是爾。

    ”主将義而釋之。

    當是時,嘗仕煜者皆随煜至京師,得複補吏,君獨棄去不顧。

    太平興國二年,诏求李氏時故吏,所在敦遣,君始至京師,以為郓州平陰主簿,曆益州成都令,陝州錄事參軍,襄州之宜城、洋州之真符、福州之連江、楚州之鹽城、耀州之同官,最後為零陵令。

    以祥符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道卒于揚州,享年七十有六。

     夫人伏氏,能讀書史,有賢行,後君十有四年以卒,享年八十有二。

    子男二人:長曰見,早卒;次曰中複,今為起居舍人。

    以景祐三年十有一月甲子,合葬君、夫人于南康軍都昌縣之長城。

     君學《春秋》,通三《傳》。

    其臨大節,知所守。

    當五代時,僭竊分裂,喪君亡國不勝數,士之不得守其節與不能守者,世皆習而不怪。

    君于此時,獨區區志不忘李氏,其義有足動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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