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六·奏議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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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則兩榷場舍茶之外,須至别将好物博易賊中無用之物,其大患二也。

    契丹常與中國為敵國,指元昊為小邦,若見元昊得物之數與彼同,則須更要增添,何以應副?不過雲茶不比銀、絹,本是粗物,則彼必須亦要十數萬大斤。

    中國大貨利止于茶鹽而已,今西賊一歲三十萬斤,北虜更要二三十萬,中國豈得不困?此其大患三也。

    昨與西賊議和之初,大臣急欲事就,不顧國家利害,惟恐許物不多。

    及和議将成,契丹語洩,兩府方有悔和之色,然許物已多,不可追改。

    今天幸有此一事,尚可罷和。

    臣乞陛下特召兩府大臣共議,保得久遠,供給四夷,中國不困,則雖大斤不惜。

    若其為患如臣所說,不至妄言,即乞早議定計。

    取進止。

      論西賊占延州侵地劄子〈慶曆四年〉 臣竊聞元昊近于延州界上修築城壘,強占侵地,欲先得地,然後議和,故楊守素未來,而占地之謀先發,又聞邊将不肯力争。

    此事所系利害甚大。

    臣料賊意,見朝廷累年用兵有敗無勝,一旦計無所出,厚以金帛買和,知我将相無人,便欲輕視中國,一面邀求賂遺,一面侵占邊疆。

    不惟驕賊之心難從,實亦為國之害不細。

    今若縱賊于侵地立起堡寨,則延州四面更無捍蔽,便為孤壘。

    其賊盡據要害之地,他時有事,延州不可保守。

    若失延州,則關中遂為賊有。

    以此而言,則所侵之地不可不争。

    伏況西賊議和,事連北虜。

    今人無愚智,皆知和為不便,但患國家許物已多,難為中悔,若得别因他事,猶可絕和。

    何況此侵地是中國合争之事,豈可不争?臣謂今欲急和而不顧利害者,不過邊臣外憚于禦賊,而内欲邀議和之功,以希進用耳,故不肯擊逐羌人,力争侵地。

    蓋小人無識,隻苟目前榮進之利,不思國家久遠之害。

    是國家屈就通和,隻與邊臣為一時進身之利,而使社稷受無涯之患。

    陛下為社稷計,豈不深思!大臣為社稷謀,豈不極慮!伏望聖慈遣一使往延州,令龐籍力争,取昊賊先侵之地,不令築城堡寨。

    若緣此一事得絕和議,則社稷之福也。

    臣仍慮西賊來人,尚有青鹽之說,此事人人皆知不可許。

    亦慮小人無識急于就和者,尚陳鹽利,以惑聖聰。

    伏望聖慈,不納浮議。

    取進止。

      論淩景陽三人不宜與館職奏狀〈慶曆三年〉 右臣今日竊聞淩景陽召試館職,外議皆以為非。

    臣聞聖主之以風化勵天下,不能家至戶到,但進一善人則天下勸,退一不肖則天下懼,用功至簡,其益極多。

    苟賞罰之過差,系朝廷之得失。

    伏況國家自祖宗以來,崇建館閣,本以優待賢材,至于侍從之臣、宰輔之器,皆從此出,其選非輕。

    如淩景陽者,粗親文學,本實凡庸。

    近又聞與在京酒店戶孫氏結婚,推此一節,其他可知,物論喧然,共以為醜。

    此豈足以當國家優待賢材之選?又聞夏有章、魏廷堅等亦皆得旨,将試館職。

    此二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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