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居士集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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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銘二首
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二年七月乙未,樞密直學士、右谏議大夫王素奏事殿中,已而泣且言曰:“臣之先臣旦,相真宗皇帝十有八年,今臣素又得待罪侍從之臣。
惟是先臣之訓,其遺業餘烈,臣實無似,不能顯大,而墓碑至今無辭以刻。
惟陛下哀憐,不忘先帝之臣,以假寵于王氏,而勖其子孫。
天子曰:“嗚呼!惟汝父旦,事我文考真宗,協德一心,克終厥位,有始有卒,其可謂全德元老矣。
汝素以是刻于碑。
”素拜稽首出。
明日,有诏史館修撰歐陽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銘。
”臣修謹按: 故推誠保順同德守正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尉、充玉清昭應宮使、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魏國公、谥曰文正王公,諱旦,字子明,大名莘人也。
皇曾祖諱言,滑州黎陽令,追封許國公。
皇祖諱徹,左拾遺,追封魯國公。
皇考諱,尚書兵部侍郎,追封晉國公。
皆累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曾祖妣姚氏,魯國夫人。
祖妣田氏,秦國夫人。
妣任氏,徐國夫人;邊氏,秦國夫人。
公之皇考以文章自顯漢、周之際,逮事太祖、太宗,為名臣。
嘗谕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故世多稱王氏有陰德。
公之皇考,亦自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 公少好學,有文。
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監潭州銀場,再遷著作佐郎,與編《文苑英華》,遷殿中丞,通判鄭、濠二州。
王禹薦其材,任轉運使,驿召至京師,辭不受。
獻其所為文章,得試,直史館,遷右正言、知制诰,知淳化三年禮部貢舉,遷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内铨、知考課院。
右谏議大夫趙昌言參知政事,公以婿避嫌,求解職。
太宗嘉之,改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
昌言罷,複知制诰,仍兼修撰、判院事,召賜金紫。
久之,遷兵部郎中,居職。
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數日,召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事。
公為人嚴重,能任大事,避遠權勢,不可幹以私,由是真宗益知其賢。
錢若水名能知人,常稱公曰:“真宰相器也!”若水為樞密副使罷,召對苑中,問誰可大用者,若水言公可,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
”鹹平三年,又知禮部貢舉,居數日,拜給事中、知樞密院事。
明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再遷刑部侍郎。
景德元年,契丹犯邊,真宗幸澶州。
雍王元份留守東京,得暴疾。
命公馳自行在,代元份留守。
二年,遷尚書左丞。
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
是時,契丹初請盟,趙德明亦納誓約,願守河西故地,二邊兵罷不用,真宗遂欲以無事治天下。
公以謂宋興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為相,務行故事,慎所改作。
進退能否,賞罰必當。
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無不聽,雖他宰相大臣有所請,必曰:王某以謂如何?事無大小,非公所
惟是先臣之訓,其遺業餘烈,臣實無似,不能顯大,而墓碑至今無辭以刻。
惟陛下哀憐,不忘先帝之臣,以假寵于王氏,而勖其子孫。
天子曰:“嗚呼!惟汝父旦,事我文考真宗,協德一心,克終厥位,有始有卒,其可謂全德元老矣。
汝素以是刻于碑。
”素拜稽首出。
明日,有诏史館修撰歐陽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銘。
”臣修謹按: 故推誠保順同德守正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尉、充玉清昭應宮使、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魏國公、谥曰文正王公,諱旦,字子明,大名莘人也。
皇曾祖諱言,滑州黎陽令,追封許國公。
皇祖諱徹,左拾遺,追封魯國公。
皇考諱,尚書兵部侍郎,追封晉國公。
皆累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曾祖妣姚氏,魯國夫人。
祖妣田氏,秦國夫人。
妣任氏,徐國夫人;邊氏,秦國夫人。
公之皇考以文章自顯漢、周之際,逮事太祖、太宗,為名臣。
嘗谕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故世多稱王氏有陰德。
公之皇考,亦自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 公少好學,有文。
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監潭州銀場,再遷著作佐郎,與編《文苑英華》,遷殿中丞,通判鄭、濠二州。
王禹薦其材,任轉運使,驿召至京師,辭不受。
獻其所為文章,得試,直史館,遷右正言、知制诰,知淳化三年禮部貢舉,遷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内铨、知考課院。
右谏議大夫趙昌言參知政事,公以婿避嫌,求解職。
太宗嘉之,改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
昌言罷,複知制诰,仍兼修撰、判院事,召賜金紫。
久之,遷兵部郎中,居職。
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數日,召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事。
公為人嚴重,能任大事,避遠權勢,不可幹以私,由是真宗益知其賢。
錢若水名能知人,常稱公曰:“真宰相器也!”若水為樞密副使罷,召對苑中,問誰可大用者,若水言公可,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
”鹹平三年,又知禮部貢舉,居數日,拜給事中、知樞密院事。
明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再遷刑部侍郎。
景德元年,契丹犯邊,真宗幸澶州。
雍王元份留守東京,得暴疾。
命公馳自行在,代元份留守。
二年,遷尚書左丞。
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
是時,契丹初請盟,趙德明亦納誓約,願守河西故地,二邊兵罷不用,真宗遂欲以無事治天下。
公以謂宋興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為相,務行故事,慎所改作。
進退能否,賞罰必當。
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無不聽,雖他宰相大臣有所請,必曰:王某以謂如何?事無大小,非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