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八·奏議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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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府,訪求闆本焚毀,及止絕書鋪,今後如有不經官司詳定,妄行雕印文集,并不得貨賣。

    許書鋪及諸色人陳告,支與賞錢貳百貫文,以犯事人家财充。

    其雕闆及貨賣之人并行嚴斷,所貴可以止絕者。

    今取進止。

     論使臣差遣劄子〈至和二年兼判三班院。

    〉 臣勘會本班見管使臣八千一百一十二員,自古濫官未有如此之多也。

    臣遂将簿籍,根磨增添數目:隻自皇祐二年終至今,實四年半之内,自借職以上增添二千八十五員。

    于中近日增添并多,隻自皇祐五年終至今年六月,一年半之内增四百九員,殿侍猶不在數。

    蓋由曲恩濫賞,臨時無節,以日計月,所積遂多。

    率計一歲常增四百五十員,若不塞其濫源,則更三五年後,不勝其弊矣。

    于今裁損已為太晚,若更增添,則四海之廣不能容濫官,天下物力不能給俸祿矣。

    臣今略舉入仕僥幸者二事,乞先賜指揮,厘革其餘。

    見在者既不可減損,惟其入仕之源,欲乞令當政大臣早賜擘畫,所貴不為将來之患。

    所有臣擘畫二事,今具畫一如後:  一、自來諸皇親宅前勾當人,除郡王宮殿侍年深有例送三班院差使外,其餘宮院殿侍及客司、書表、宅案等,别無恩例。

    隻自慶曆八年創立年限,上自郡王,下至觀察使以下,應緣皇親宅前殿侍、客司、書表、宅案等,并隻勾當五年,便送三班差使,等第年限,轉充借、奉職。

    此入仕之源,最為僥幸者。

    臣今欲乞應郡王已下宅前殿侍、客司、書表、宅案,勾當及五年者,更不送三班,隻令在宅依舊勾當,所有合轉殿侍至借職年限,并依慶曆八年密院劄子指揮。

    如此,則皇親勾當人不妨恩澤,隻是免得諸宮院送納三班後續補人數。

    兼諸宮院若得依舊勾當,并是谙熟委使之人,又三班減得人數,甚為利便。

     一、百司人吏舊來出職,皆有職名、年限。

    近年多候轉及職名,及年限未滿,多乞情願就近下恩澤,或僥求因人奏帶,及抽差勾當,叙勞酬獎,及合作選人者,情願就班行之類。

    臣今乞一切止絕。

      右臣所起請,隻是因述濫官,略陳此二事。

    如允臣所請,乞下三班院與勾當臣寮同共鋪陳條貫,立定新制,奏乞朝廷降下施行。

    取進止。

     論罷修奉先寺等狀〈至和二年〉  右臣近曾上言,為京師土木興作處多,乞行減罷。

    尋準敕差臣與三司同共相度減定,續具奏聞次。

    今又聞聖旨下三司,重修慶基殿及奉先寺屋宇。

    臣伏見近年政令乖錯,紀綱隳頹,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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