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六·奏議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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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贓如魏兼,老病如陳杲,穢惡如錢延年,庸常龌龊如袁抗、張可久之輩,盡為轉運使,皆自是可黜之人,必不能舉職。

    臣亦再具論奏,其議格而不行。

    按察空名,今遂寝廢,生民蠹病,日益可哀。

    伏見陛下聖德日新,憂心庶政,近發手诏,督勵宰輔。

    然天下之事,積弊已多,如治亂絲,未知頭緒。

    欲事事更改,則力未能周而煩擾難行;欲漸漸整頓,則困弊已極而未見速效。

    臣謂如欲用功少,為利博,及民速,于事切,則莫若精選明幹朝臣十許人,分行天下,盡籍官吏能否而升黜之,如臣前所陳者而後可。

    臣聞治天下者如農夫之治田,不可一概也。

    蒿萊蕪穢久荒之地,必先力加墾辟芟除,待其成田,然後以時耘耨。

    冗濫之官,蕪穢天下久矣,必先力行澄汰,待其百職粗治,然後精選有司,常令糾舉。

    今特遣之使如久荒而芟辟也,轉運兼按察乃以時之耘耨者耳,寬猛疾徐,各有所宜也。

    漢時刺舉,唐世黜陟使、考課使之類,歲歲遣出,祖宗朝亦有考課院。

    蓋按察升黜,古今常法,非是難行之異事也。

    方今言事者,多以高論見棄,或以有害難行。

    如臣所言,隻是選十餘人明幹朝臣,察視官吏善惡,灼然有迹易見者,著之簿籍,朝廷詳之,黜其甚者耳。

    臣自謂于論不為甚高,行之有利無害,然尚慮議者未以為然,謹條陳冗官利害六事,以明利博效速而可行不疑。

    伏望聖慈,特賜裁擇,如有可采,乞早施行。

     一曰去冗官,則民之科率十分減九。

     臣伏見兵興以來公私困弊者,不惟賦斂繁重,全由官吏為奸。

    每或科率一物,則貪殘之吏先于百姓而刻剝,老缪之吏恣其群下之誅求,朝廷得其一分,奸吏取其十倍。

    民之重困,其害在斯。

    今若去此四色冗官,代以循良之吏,事随便宜,絕去搔擾,使民專供朝廷實數科率,免卻州縣分外誅求。

    故臣謂于民力十分減九也。

    比于别圖減省細碎無益者,其利博矣。

     二曰不材之人,為害深于贓吏。

     國家之法,除贓吏因民告發者乃行之。

    其他不材之人,大者壞州,小者壞縣,皆明知而不問。

    臣謂凡贓吏多是強黠之人,所取在于豪富,或不及貧弱。

    不材之人不能馭下,雖其一身不能乞取,而恣其群下共行誅剝,更無貧富,皆被其殃,為害至深,縱而不問。

    故臣尤欲盡取老病缪懦者,與贓吏一例黜之。

     三曰内外一體,若外官不澄,則朝廷無由緻治。

     今朝廷雖有号令之善者降出外方,若落四色冗官之手,則或施設乖方,不如朝廷本意,反為民害;或稽滞廢失全不施行,而又無糾舉,棄作空文。

    若外邊去卻冗官,盡得良吏,則朝廷所下之令雖有乖錯,彼亦自能回改,或執奏更易,終不至為大害。

    是民之得失,不獨上賴朝廷,全系官吏善惡。

    以此而言,冗官豈可不去? 四曰去冗官,則吏員清簡,差遣通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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