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八·居士集卷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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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治者,故若是之煩乎?此其一可疑者也。

    秦既诽古,盡去古制。

    自漢以後,帝王稱号,官府制度,皆襲秦故,以至于今雖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制也。

    未嘗有意于《周禮》者,豈其體大而難行乎,其果不可行乎?夫立法垂制,将以遺後也,使難行而萬世莫能行,與不可行等爾。

    然則反秦制之不若也,脫有行者,亦莫能興,或因以取亂,王莽後周是也,則其不可用決矣。

    此又可疑也。

    然其祭祀、衣服、車旗似有可采者,豈所謂郁郁之文乎?三代之治,其要如何?《周禮》之經,其失安在?宜于今者,其理安從?其悉陳無隐。

      問:古者為治有繁簡,其施于民也有淺深,各适其宜而已。

    三代之盛時地方萬裡,而王所自治者千裡而已,其餘以建諸侯。

    至于禮樂刑政,頒其大法而使守之,則其大體蓋簡如此。

    諸侯大小國蓋數千,必各立都邑,建宗廟。

    卿士大夫朝聘祭祀,訓農練卒,居民度土,自一夫以上皆有法制,則其于衆務,何其繁也!今自京師至于海隅徼障,一尉卒之職必命于朝,政之大小皆自朝出,州縣之吏奉行而已。

    是舉天下皆所自治,其于大體,則為繁矣。

    其州縣大小,邑闾田井,訓農練卒,一夫以上略無制度,其于衆務,何其忽而簡也!夫禮以治民,而樂以和之,德義仁恩,長養涵澤,此三代之所以深于民者也。

    政以一民,刑以防之,此其淺者爾。

    今自宰相至于州縣有司,莫不行文書、治吏事,其急在于督賦斂、斷獄訟而已,此特淺者爾。

    禮樂仁義,吏不知所以為,而欲望民之被其教,其可得乎?夫治大以簡則力有餘,治小以繁則事不遺,制民以淺則防其僻,漸民以深則化可成,此三代之所以治也。

    今一切悖古,簡其當繁而繁其可簡,務其淺而忽其深。

    故為國百年,而仁政未成、生民未厚者,以此也。

    然若欲使國體大小适繁簡之宜,法政弛張盡淺深之術,諸侯井田,不可卒複,施于今者何宜?禮樂刑政,不可卒成,用于今者何便?悖古之失,其原何自?修複之方,其術何始?迹治亂,通古今,子大夫之職也,其悉心以陳焉。

     問:禮樂之書散亡,而雜出于諸儒之說,獨中庸出于子思。

    子思,聖人之後也。

    其所傳宜得其真,而其說有異乎聖人者,何也?《論語》雲:“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蓋孔子自年十五而學,學十五年而後有立,其道又須十年而一進。

    孔子之聖,必學而後至,久而後成。

    而《中庸》曰:“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

    ”自誠明,生而知之也;自明誠,學而知之也。

    若孔子者,可謂學而知之者,孔子必須學,則《中庸》所謂自誠而明、不學而知之者,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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