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居士集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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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西出。

    今乘其驕怠,正是疾驅急擊之時。

    此兵法所謂出其不意者,此取勝之上策也。

    前年西将有請出攻者,當時賊氣力方盛,我兵未練,朝廷尚許其出師,況今元昊有可攻之勢,此不可失之時。

    彼方幸吾憂河北,而不虞我能西征,出其不意,此可攻之勢也。

    自四路分帥,今已半年,訓練恩信,兵已可用,故近日屢奏小捷。

    是我師漸振,賊氣漸衄,此可攻之勢也。

    苟失此時,而使二虜先來,則吾無策矣。

    臣願陛下诏執事之臣,熟議而行之。

    此四事也。

     其五曰可任之臣。

    臣又聞仲尼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況今文武列職遍于天下,其間豈無材智之臣?而陛下總治萬機之大,既不暇盡識其人,故不能躬自進賢而退不肖;執政大臣動拘舊例,又不敢進賢而退不肖;審官、吏部、三班之職,但掌文簿差除而已,又不敢越次進賢而退不肖。

    是上自天子,下至有司,無一人得進賢而退不肖者。

    所以賢愚混雜,僥幸相容,三載一遷,更無旌别。

    平居無事,惟患太多,而差遣不行,一旦臨事要人,常患乏人使用。

    自古任官之法,無如今日之缪也。

    今議者或謂舉主轉官為進賢,犯罪黜責為退不肖,此不知其弊之深也。

    大凡善惡之人,各以類聚。

    故守廉慎者,各舉清幹之人;有贓污者,各舉貪濁之人;好徇私者,各舉請求之人;性庸暗者,各舉不材之人。

    朝廷不問是非,但見舉主數足,便與改官,則清幹者進矣,貪濁者亦進矣,請求者亦進矣,不材者亦進矣。

    混淆如此,便可為進賢之法乎?方今黜責官吏,豈有澄清糾舉之術哉?惟犯贓之人因民論訴者,乃能黜之耳。

    夫能舞弄文法而求财賂者,亦強黠之吏,政事必由己出,故雖誅剝豪民,尚或不及貧弱。

    至于不材之人不能主事,衆胥群吏共為奸欺,則民無貧富,一時受弊。

    以此而言,則贓吏與不材之人為害等耳。

    今贓吏因自敗者,乃加黜責,十不去其一二。

    至于不材之人,上下共知而不問,寬緩容奸。

    其弊如此,便可為退不肖之法乎?賢不肖既無别,則宜乎設官雖多而無人可用也。

     臣願陛下明賞罰,責功實,則材皆列于陛下之前矣。

    臣故曰五者皆有,然陛下不得而用者,為有弊也。

    三弊五事,臣既已詳言之矣,惟陛下擇之,天下之務不過此也。

    方今天文變于上,地理逆于下,人心怨于内,四夷攻于外,事勢如此矣,非是陛下遲疑疑寬緩之時,惟願為社稷生民留意。

    臣修昧死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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