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二四·崇文總目叙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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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數百年,而周最久。

    始武王、周公修太平之業,畫天下以為九服,上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法度。

    方其郊祀天地,開明堂以會諸侯,其車旗服器,文章爛然,何其盛哉!及幽、厲之亂,周室衰微,其後諸侯漸大,然齊桓賜胙而拜,晉文不敢必請隧,以《禮》維持。

    又二百餘年,《禮》之功亦大矣。

    下更戰國,禮、樂殆絕。

    漢興,《禮》出淹中,後戴諸儒,共為補綴,得百餘篇。

    三鄭、王肅之徒皆精其學,而說或不同。

    夫《禮》極天地、朝廷、宗廟、凡人之大倫,可謂廣矣,雖二家殊說,豈不博哉!自漢以來,沿革之制,有司之傳,著于書者,可以覽焉。

     樂類 三代《禮》、《樂》,自周之末,其失已多,又經秦世滅學之暴,然《書》及《論語》、《孝經》得藏孔氏之家,《易》以蔔筮不禁。

    而《詩》本諷誦,不專在于竹帛,人得口以傳之。

    故獨《禮》之于六經,其亡最甚。

    而《樂》又有聲器,尤易為壞失。

    及漢興,考求典籍,而《樂》最缺絕,學者不能自立,遂并其說于《禮》家書,為五經,流别為六藝。

    夫樂,所以達天地之和,而饬化萬物,要之感格人神,象見功德。

    《記》曰:“五帝殊時,不相沿樂。

    ”所以王者有因時制作之盛,何必區區求古遺缺。

    至于律呂、鐘石,聖人之法,雖更萬世,可以考也。

    自漢以來,樂之沿革,惟見史官之志,其書不備。

    隋、唐所錄,今著其存者雲。

     春秋類  昔周法壞而諸侯亂,平王以後,不複雅而下同列國,吳、楚、徐夷,并僭稱王,天下之人不禀周命久矣。

    孔子生其末世,欲推明王道以扶周,乃聘諸侯,極陳君臣之理。

    諸侯無能用者,退而歸魯,即其舊史,考諸行事,加以王法,正其是非,凡其所書,一用周禮,為《春秋》十二篇,以示後世。

    後世學者傳習既久,其說遂殊,公羊高、梁赤、左丘明、鄒氏、夾氏,分為五家。

    鄒、夾最微,自漢世已廢,而三家盛行。

    當漢之時,《易》與《論語》分為三,《詩》分為四,《禮》分為二,及學者散亡,僅存其一,而餘家皆廢。

    獨《春秋》三《傳》,并行至今。

    初,孔子大修六經之文,獨于《春秋》,欲以禮法繩諸侯,故其辭尤謹約而義微隐。

    學者不能極其說,故三家之《傳》,于聖人之旨,各有得焉。

    太史公曰:“為人君者,不可不知《春秋》。

    ”豈非王者之法具在乎。

     論語類 《論語》者,蓋孔子相與弟子時人講問應答之言也。

    孔子卒,群弟子論次其言而撰之。

    漢興,傳者三家:魯人傳之,謂之《魯論》。

    齊人傳之,謂之《齊論》,而《齊論》增《問王》、《知道》二篇,今文無之。

    出于孔子壁中者,則曰《古論》,有兩《子張》。

    是三家者,篇第先後,皆所不同。

    考今之次,即所謂《魯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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