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六·居士外集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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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自馳取少年者,送縣,皆伏法。

     又嘗之郏城,遇尉方出捕盜,招怿飲酒,遂與俱行。

    至賊所藏,尉怯,陽為不知以過。

    怿曰:“賊在此,何之乎?”下馬獨格殺數人,因盡縛之。

    又聞襄城有盜十許人,獨提一劍以往,殺數人,縛其餘。

    汝旁縣為之無盜。

    京西轉運使奏其事,授郏城尉。

      天聖中,河南諸縣多盜,轉運奏移渑池尉。

    崤,古險地,多深山,而青灰山尤阻險,為盜所恃。

    惡盜王伯者,藏此山,時出為近縣害。

    當此時,王伯名聞朝廷,為巡檢者皆授名以捕之。

    既怿至,巡檢者僞為宣頭以示怿,将謀招出之。

    怿信之,不疑其僞也,因諜知伯所在,挺身入賊中招之,與伯同卧起十餘日。

    信之,乃出。

    巡檢者反以兵邀于山口,怿幾不自免。

    怿曰:“巡檢授名,懼無功爾。

    ”即以伯與巡檢,使自為功,不複自言。

    巡檢俘獻京師,朝廷知其實,罪黜巡檢。

    怿為尉歲餘,改授右班殿直、永安縣巡檢。

     明道、景祐之交,天下旱蝗,盜賊稍稍起其間,有惡賊二十三人不能捕,樞密院以傳召怿至京,授二十三人名,使往捕。

    怿謀曰:盜畏吾名,必已潰,潰則難得矣,宜先示之以怯。

    至則閉栅,戒軍吏,無一人得辄出,居數日,軍吏不知所為,數請出自效,辄不許。

    既而夜與數卒變為盜服以出,迹盜所嘗行處。

    入民家,民皆走,獨有一媪留,為作飲食饋之如盜。

    乃歸,複閉栅。

    三日又往,則攜其具就媪馔,而以其餘遺媪,媪待以為真盜矣。

    乃稍就媪,與語及群盜輩,媪曰:“彼聞桑怿來,始畏之,皆遁矣。

    又聞怿閉營不出,知其不足畏,今皆還也。

    某在某處,某在某所矣。

    ”怿盡鈎得之。

    複三日,又往厚遺之,遂以實告曰:“我,桑怿也。

    煩媪為察其實而慎勿洩,後三日,我複來矣。

    ”後又三日往,媪察其實審矣。

    明旦,部分軍士,用甲若幹人于某所取某盜,卒若幹人于某處取某盜。

    其尤強者在某所,則自馳馬以往,士卒不及從,惟四騎追之,遂與賊遇,手殺三人。

    凡二十三人者,一日皆獲。

     二十八日,複命京師。

    樞密吏謂曰:“與我銀,為君緻閣職。

    ”怿曰:“用賂得官,非我欲,況貧無銀;有,固不可也。

    ”吏怒,匿其閥,以免短使送三班。

    三班用例,與兵馬監押,未行,會交趾獠叛,殺海上巡檢,昭化諸州皆警,往者數輩不能定,因命怿往,盡手殺之。

    還,乃授ト門祗候。

    怿曰:“是行也,非獨吾功,位有居吾上者,吾乃其佐也。

    今彼留而我還,我賞厚而彼輕,得不疑我蓋其功而自伐乎?受之,徒慚吾心。

    ”将讓其賞歸己上者,以奏稿示予。

    予謂曰:“讓之,必不聽,徒以好名與詐取譏也。

    ”怿歎曰:“亦思之,然士顧其心何如爾,當自信其心以行,譏何累也!若欲避名,則善皆不可為也已。

    ”餘慚其言。

    卒讓之,不聽。

     怿雖舉進士而不甚知書,然其所為皆合道理,多此類。

    始居雍丘,遭大水,有粟二廪,将以舟載之,見民走避溺者,遂棄其粟,以舟載之。

    見民荒歲,聚其裡人飼之,粟盡乃止。

     怿善劍及鐵簡,力過數人,而有謀略。

    遇人常畏,若不自足。

    其為人不甚長大,亦自修為威儀,言語如不出其口,卒然遇,人不知其健且勇也。

     廬陵歐陽修曰:“勇力人所有,而能知用其勇者少矣。

    若怿可謂義勇之士,其學問不深而能者,蓋天性也。

    餘固喜傳人事,尤愛司馬遷善傳,而其所書皆偉烈奇節,士喜讀之。

    欲學其作,而怪今人如遷所書者何少也,乃疑遷特雄文,善壯其說,而古人未必然也。

    及得桑怿事,乃知古之人有然焉,遷書不誣也,知今人固有而但不盡知也。

    怿所為壯矣,而不知予文能如遷書使人讀而喜否?姑次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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