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居士集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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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移之靈卻回俗駕爾。

    治平四年五月三日,廬陵歐陽修序。

     歸田錄序〈治平四年〉 《歸田錄》者,朝廷之遺事,史官之所不記,與夫士大夫笑談之餘而可錄者,錄之以備閑居之覽也。

     有聞而诮餘者曰:“何其迂哉?子之所學者,修仁義以為業,誦六經以為言,其自待者宜如何?而幸蒙人主之知,備位朝廷,與聞國論者,蓋八年于茲矣。

    既不能因時奮身,遇事發憤,有所建明,以為補益,又不能依阿取容,以徇世俗。

    使怨嫉謗怒叢于一身,以受侮于群小。

    當其驚風駭浪卒然起于不測之淵,而蛟鳄鼋鼍之怪方骈首而窺伺,乃措身其間以蹈必死之禍。

    賴天子仁聖,恻然哀憐,脫于垂涎之口而活之,以賜其餘生之命。

    曾不聞吐珠、銜環,效蛇雀之報。

    蓋方壯也,猶無所為,今既老且病矣,是終負人主之恩,而徒久費大農之錢,為太倉之鼠也。

    為子計者,謂宜乞身于朝,遠引疾去,以深戒前日之禍,而優遊田畝,盡其天年,猶足竅知止之賢名。

    而乃裴回俯仰,久之不決。

    此而不思,尚何歸田之錄乎?” 餘起而謝曰:“凡子之責我者,皆是也,吾其歸哉,子姑待。

    ”治平四年九月乙未,歐陽修序。

     詩譜補亡後序〈熙甯三年〉 歐陽子曰:昔者聖人已殁,六經之道幾熄于戰國,而焚棄于秦。

    自漢已來,收拾亡逸,發明遺義,而正其訛缪,得以粗備,傳于今者豈一人之力哉!後之學者因迹前世之所傳,而較其得失,或有之矣。

    若使徒抱焚餘殘脫之經,伥伥于去聖千百年後,不見先儒中間之說,而欲特立一家之學者,果有能哉?吾未之信也。

    然則先儒之論,苟非詳其終始而抵牾,質于聖人而悖理害經之甚,有不得已而後改易者,何必徒為異論以相訾也。

     毛、鄭于《詩》其學亦已博矣。

    予嘗依其箋、傳,考之于經而證以序、譜,惜其不合者頗多。

    蓋《詩》述商、周,自《生民》、《玄鳥》,上陳稷、契,下迄陳靈公,千五六百歲之間,旁及列國、君臣世次,國地、山川、封域圖牒,鳥獸、草木、魚蟲之名,與其風俗善惡,方言訓故,盛衰治亂美刺之由,無所不載,然則孰能無失于其間哉?予疑毛、鄭之失既多,然不敢輕為改易者,意其為說不止于箋、傳,而恨己不得盡見二家之書,未能遍通其旨。

    夫不盡見其書而欲折其是非,猶不盡人之辭而欲斷其訟之曲直,其能果于自決乎?其能使之必服乎? 世言鄭氏《詩譜》最詳,求之久矣不可得,雖《崇文總目》礻必書所藏亦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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