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居士集卷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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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四萬餘頃,世傳漢蕭何所為。

    君行壞堰,顧其屬曰:“ガ侯方佐漢取天下,乃暇為此以溉其農,古之聖賢,有以利人無不為也,今吾豈宜憚一時之勞,而廢古人萬世之利?”乃率工徒躬治木石,石墜,傷其左足,君益不懈。

    堰成,歲谷大豐,得嘉禾十二莖以獻。

     遷尚書主客員外郎、京西轉運使,徙荊湖南路。

    荊湖南接溪洞諸蠻,歲出為州縣患。

    君曰:“鳥獸可馴,況蠻亦人乎!”乃召其酋豪,谕以禍福,諸蠻皆以君言為可信。

    訖三歲,不以蠻事聞朝廷。

    君罷來朝,真宗面稱其能。

    會有司言荊南久不治,真宗拜君度支員外郎、知府事。

    荊南钤轄北路兵馬,于荊湖為大府,故常用重人,至君特選以材,用員外郎自君而始。

     明年,選司封員外郎,賜金紫,徙知揚州。

    州居南方之會,世之仕宦于南,與其死而無歸者,皆寓其家于揚州。

    故其子弟雜居民間,往往倚權貴,恃法得贖,出入裡巷為不法,至或破亡其家。

    君捕其甚者笞之,曰:“此非吏法,乃吾代汝父史教也。

    ”子弟羞愧自悔,稍就學問為善人,風俗大化。

    歲滿,在道得疾,卒于高郵。

     君少孤,事其母兄,以孝謹聞。

    常戒其妻事嫂如姑,而未嘗敢先其兄食,衣雖弊,兄不易衣,不敢易。

     初,違命侯遣其弟朝京師,君之故友全惟嶽當從,以其家屬托君。

    惟嶽果留不返,君善撫其家,為嫁其女數人。

    李氏國亡,君載其家北歸京師,以還惟嶽。

     曆官四十年,不問家事。

    好學,尤喜孫、吳兵法。

    初在僞唐,數上書言事,得校書郎,遂遷禦史。

    王師圍金陵,李氏大将李雄擁兵數萬留上江,陰持兩端。

    李氏患之,以謂非君不能召雄。

    君走上江,以語動雄,雄即聽命。

    已而李氏以蠟書止雄于溧水,君曰:“此非栅兵之地,留之必敗。

    ”乃戒雄曰:“兵來,慎無動,待我一夕,吾當入白,可與公兵俱入城。

    ”君去,王師挑之,辄出戰,果敗死。

    君至,收其餘卒千人而去。

     君少慷慨,卒能自立于時。

    其孝謹聞于其族,其信義著于其友,其材能稱于其官,是皆可書以傳。

    謹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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