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九·奏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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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

    ”〈意謂異議若行,則執政被禍。

    〉又曰:“造謗者因甚不及他人?”據此,似聖意未解也。

     仁宗既連失褒、豫、鄂三王,遂更無皇子。

    自至和三年正月得疾,逾時不能禦殿,中外憂恐。

    既而康複,自是言者常以根本為急,交章論述,每辄留中。

    故樞密副使包公拯、今翰林學士範景仁所言尤激切。

    其餘不為外人所知者,不可勝數。

    今樞密富相與昭文韓相亦屢進說。

    雖餘亦嘗因大水言之,在初無采納之意。

    如此五六年,言者亦已稍怠。

    嘉祐六年秋,餘自樞庭過東府,忽見内降一封,乃谏官司馬光言立皇子事。

    既而知江州呂誨亦有疏論述。

    昭文與集賢曾公及餘晚議,來日當将上,相顧以為如何。

    韓公曰:“若上稍有意,即當力贊成之。

    ”曾公與餘偕曰:“此吾侪素所願也。

    ”既而明日奏事垂拱殿,二章讀畢,未及有所啟,仁宗遽曰:“朕有意多時矣,但未得其人。

    ”餘自為校勘,及在谏垣,忝兩制,迨二十年,每進對,常極從容,至此始聞仁宗自稱朕。

    既而又左右顧曰:“宗室中孰為可?”韓公惶恐對曰:“不惟宗室不接外人,臣等不知,此事豈臣下敢議,當出自聖擇。

    ”仁宗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然近不惠,大者可也。

    ”遂啟曰:“其名謂何?”仁宗即道今上舊名,曰名某,今三十歲矣。

    餘等遂力贊之,議乃定。

    餘等将下殿,又奏曰:“此事至大,臣等未敢施行,請陛下今夕更思之,臣等來日取旨。

    ”明日,奏事崇政殿,因又啟之。

    仁宗曰:“決無疑也。

    ”餘等遂奏言:“事當有漸,容臣等商量所除官,來日再奏。

    ”既退,遂議且判宗正。

    時今上猶在濮王喪,乃議起複,自大将軍、遙郡團練使除泰州防禦使。

    來日将上,仁宗大喜曰:“如此甚好。

    ”二公與餘又奏曰:“此事若行,不可中止,乞陛下斷在不疑。

    仍乞自内中批出,臣等奉行。

    ”仁宗曰:“此事豈可使婦人知?隻中書行可也。

    ”餘等喜躍稱賀,時六年十月也。

    命既出,今上再三辭避。

    有旨,候服除取旨。

    至七年二月一日,服除,今上堅卧稱疾,前後十餘讓。

    至七月,韓公議曰:“宗正之命始出,則外人皆知必為皇子也。

    不若遂正其名,使其知愈讓而愈進,示朝廷有不可回之意,庶幾肯受。

    ”曾公與餘皆以為然。

    及将上今累讓表,仁宗問如何。

    韓公未對。

    餘即前奏曰:“宗室自來不領職事,今外人忽見不次擢此子,又判宗正,則天下皆知陛下将立為皇太子也。

    今不若遂正其名,命立為皇子。

    緣防禦使判宗正,降诰敕,〈禦名〉得以堅卧不受。

    若立為皇子,隻煩陛下命學士作一诏書,告報天下,事即定矣,不由〈禦名〉受不受也。

    ”仁宗沉思久之,顧韓公曰:“如此,莫亦好否?”韓公力贊之。

    仁宗曰:“如此,則須于明堂前速了當。

    ”遂降诏書,立為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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