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二·奏議卷十六

關燈
踏行擘畫。

    若可以興置新監,則河北諸監内有地不宜馬處,卻可議行廢罷。

    惟估馬一司,利害最為易見。

    若國家廣捐金帛,則券馬利厚,來者必多,于其多中,時得好馬。

    若有司惜費,則蕃部利薄,馬來漸少,兼亦好馬不來。

    然而招誘之方,事非一體,亦須知其委曲。

    欲乞特差群牧司或禮賓院官一員,直至秦州以來體問蕃部券馬利害。

    凡此三者,雖暫差官。

    比及吳中複等檢閱本司文字,講求商議,未就之間,已各來複。

    可以參酌相度,庶不倉卒,輕為改更。

    如允臣所請,乞賜施行。

    今取進止。

     舉章望之曾鞏王回等充館職狀〈嘉祐五年〉 右臣猥以庸虛,過蒙獎任。

    竊惟古人報國之效,無先薦賢。

    雖知人之難,愧于不廣,而高材實行,亦莫多得。

    苟有所見,其敢默然?臣竊見秘書省校書郎章望之,學問通博,文辭敏麗,不急仕進,行義自修。

    東南士子,以為師範。

    太平州司法參軍曾鞏,自為進士,已有時名,其所為文章,流布遠迩,志節高爽,自守不回。

    前亳州衛真縣主簿王回,學行純固,論議精明,尤通史傳姓氏之書,可備雇問。

    此三人者,皆一時之秀,宜被朝廷樂育之仁。

    而或廢處江湖,或沉淪州縣,不獲聞達,議者惜之。

    其章望之、曾鞏、王回,臣今保舉,堪充館閣職任。

    欲望聖慈,特賜甄擢。

    如後不如舉狀,臣甘當同罪。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舉蘇轼應制科狀〈嘉祐五年〉 右臣伏以國家開設科目,以待隽賢,又诏兩省之臣,舉其所知,各以聞達。

    所以廣得人之路,副仄席之求。

    臣雖庸暗,其敢不勉?臣伏見新授河南府福昌縣主簿蘇轼,學問通博,資識明敏,文采爛然,論議蜂出。

    其行業修饬,名聲甚遠。

    臣今保舉,堪應材識兼茂明于體用科。

    欲望聖慈召付有司,試其所對。

    如有缪舉,臣甘伏朝典。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免進五代史狀〈嘉祐五年〉 右臣準中書劄子,為知制诰範鎮等奏,乞取臣五代史草付《唐書》局繕寫上進事。

    伏念臣本以孤拙,初無他能,少急養親,遂學幹祿,勉作舉業,以應所司。

    自忝竊于科名,不忍忘其素習,時有妄作,皆應用文字。

    至于筆削舊史,褒貶前世,著為成法,臣豈敢當?往者曾任夷陵縣令及知滁州,以負罪谪官,閑僻無事,因将《五代史》試加補緝,而外方難得文字檢閱,所以铨次未成。

    昨自還朝,便蒙差在《唐書》局,因之無暇更及私書,是緻全然未成次第。

    欲候得外侄差遣,庶因公事之暇,漸次整緝成書,仍複精加考定,方敢投進。

    冀于文治之朝,不為多士所诮。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删去九經正義中谶緯劄子  臣伏見國家近年以來,更定貢舉之科,以為取士之法,建立學校,而勤養士之方。

    然士子文章未純,節行未笃,不稱朝廷勵賢興善之意,所以化民成俗之風。

    臣愚以謂士之所本,在乎六經。

    而自暴秦焚書,聖道中絕。

    漢興,收拾亡逸,所存無幾,或殘編斷簡出于屋壁,而餘齡昏毛得其口傳。

    去聖既遠,莫可考證,偏學異說,因自名家,然而授受相傳,尚有師法。

    暨晉、宋而下,師道漸亡,章句之篇,家藏私畜,其後各為箋傳,附著經文。

    其說存亡,以時好惡,學者茫昧,莫知所歸。

    至唐太宗時,始诏名儒撰定九經之疏,号為正義,凡數百篇。

    自爾以來,著為定論,凡不本正義者謂之異端,則學者之宗師,百世之取信也。

    然其所載既博,所擇不精,多引谶緯之書,以相雜亂,怪奇詭僻,所謂非聖之書,異乎正義之名也。

    臣欲乞特诏名儒學官,悉取九經之疏,删去谶緯之文,使學者不為怪異之言惑亂,然後經義純一,無所駁雜。

    其用功至少,其為益則多。

    臣愚以謂欲使士子學古勵行而不本六經,欲學六經而不去其詭異駁雜,欲望功化之成,不可得也。

    伏望聖慈下臣之言,付外詳議。

    今取進止。

    
0.06296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