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居士集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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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謂不幸。

    而天子亦以謂縣官不素設備,而責守吏不以空手捍賊,宜原其情。

    故一切輕其法,而君以嘗請兵不得,又能拒戰殺賊,則又輕之。

    故他失守者皆奪兩官,而君奪一官。

    已而知其賢,複召用。

     後十餘年,禦史知雜蘇き受命之明日,建言請複治君前事,奪其職而黜之。

    天子知君賢,不可以一眚廢,而先帝已察其罪而輕之矣,又數更大赦,且罪無再坐,然猶以禦史新用,故屈君,使少避而不傷之也。

    乃用其校理歲滿所當得者,即以君通判永州。

    方待阙于晉陵,以治平四年四月某甲子,暴中風眩,一夕卒,享年五十有八。

    累官至尚書司封員外郎,階朝奉郎,勳上輕車都尉。

    曾祖諱某,祖諱某,皆不仕。

    父諱某,贈尚書工部侍郎。

    母張氏,仙遊縣太君。

    君娶饒氏,封晉陵縣君,先卒。

    子男四人:曰隅、曰除、曰齊,皆舉進士;曰恩兒,才一歲。

    女一人,适著作佐郎、集賢校理胡宗愈。

    君既卒,天子憫然推恩,錄其子隅為太廟齋郎。

     君之平生,履憂患而遭困厄,處之安然,未嘗見戚戚之色。

    其于窮達、壽夭,知有命,固無憾于其心,然知君之賢,哀其志而惜其命止于斯者,不能無恨也。

    于是相與論著君之大節,伐石紀辭,以表見于後世,庶幾以慰其思焉。

    熙甯元年六月十四日,廬陵歐陽修述。

     泷岡阡表〈熙甯三年〉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蔔吉于泷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

    非敢緩也,蓋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

    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于衣食,以長以教,俾至于成人。

    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與,喜賓客。

    其俸祿雖薄,常不使有餘,曰‘毋以是為我累’。

    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垅之植以庇而為生。

    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

    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也。

    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

    吾之始歸也,汝父免于母喪方逾年。

    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

    ’間禦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餘,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于喪适然耳。

    既而其後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

    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也。

    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

    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

    ’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

    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回顧乳者抱汝而立于旁,因指而歎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後當以我語告之。

    ’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

    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

    其居于家,無所矜飾,而所為如此,是真發于中者邪。

    嗚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

    汝其勉之!夫養不必豐,要于孝;利雖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

    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

    ”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學,鹹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

    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泷岡。

    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族。

    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

    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于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

    ”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

    又十有二年,列官于朝,始得贈封其親。

    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

    太夫人以疾終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

    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

    又七年而罷。

    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

    故自嘉祐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

    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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