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居士集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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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實錄》,而起居注阙,命公追修大中祥符八年已後,書成,遂修起居注。

    遷祠部員外郎,提舉諸司庫務,以本官知制诰,同判吏部流内铨。

     契丹嘗遣使賀上即位,命公迓之,使者妄有所言,公折以理,遂屈服。

    其後又遣使賀天聖五年乾元節,天子思公前嘗折其使,乃以公為館伴使。

    使者果言契丹見中國使者,坐殿上,位次高,而中國見契丹使者位下,當遷。

    議者以為小故,可許,雖天子亦将許之。

    公争以謂契丹所以與中國好者,守先帝約也,一切宜用故事,若許其小,将啟其大。

    天子是之,乃止。

     歲中,遷右谏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丞相張文節,公少所稱許而最知公,方除中丞,文節當執筆,喜曰:“不辱吾筆矣。

    ”明年,拜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公性方重,寡言笑,凡所處畫,常先慮謹備,所以條目巨細甚悉,至臨事簡嚴,僚吏莫能窺其際。

    嘗夜張燈會五門,大集州民,而城中火起,吏如公教不以白,而随即救止。

    終宴,民去,始稍知火。

    監軍得告者言軍謀變,懼而入白,公笑曰:“豈有是哉?”監軍惶惑不敢去,公曰:“軍中動靜,吾自知之,苟有謀者,不能隐也。

    ”已而卒無事。

    其他多類此。

    蜀妖人自名李冰神子,署官屬吏卒,以恐蜀人,公捕斬之。

    而謗者言公妄殺人,蜀且亂。

    天子遣人馳視之,使者還言蜀人便公政,方安樂,而誅妖人所以止亂。

     由是天子益知公賢,召為給事中、知開封府。

    前為府者,苦其治劇,或不滿歲罷,不然,被謗譏,或以事去,獨公居數歲。

    久而治益精明,盜訟稀少,獄屢空,诏書數下褒美,遷工部侍郎、龍圖閣學士,守禦史中丞。

    久之,天子思其治,召為翰林學士。

    複知開封府。

     明年,為三司使。

    不悅苟利,不貪近功。

    時議者患民稅多目,吏得為奸,欲除其名而合為一。

    公以謂合而沒其名,一時之便,後有興利之臣必複增之,是重困民也。

    議者莫能奪。

    其于出入尤謹,禁中時有所取,未嘗肯予。

    宦官怒,言陛下雖有欲,物在程某何可得!公曰:“臣所以為陛下惜爾。

    ”天子以為然。

      累遷吏部侍郎。

    景祐四年,以本官參知政事。

    公益自信不疑,宰相有所欲私,辄衆折之,其語至今士大夫能道也。

    初,範仲淹以言事忤大臣,貶饒州。

    已而上悔悟,欲複用之,稍徙知潤州。

    而惡仲淹者遽誣以事,語入,上怒,亟命置之嶺南。

    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出語及仲淹者皆指為黨人;公獨為上開說,上意解而後已。

    是時,元昊叛河西,朝廷多故,公在政事,補益尤多。

    而小人僥幸皆不便,遂以事中之,坐貶為光祿卿,知颍州。

    已而徙知青州,又徙大名府。

    居一歲中,遷戶部吏部二侍郎、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

    北京建,遂以為留守。

    宦者皇甫繼明方用事,主治行宮,務廣制度以市恩,公為裁抑之,與繼明章交上。

    天子遣一禦史往視之,還,直公,天子為罷繼明,獨委公以建都事。

    公自知政事,以論議不私見嫉,被貶斥,已稍複見用,遂與繼明争曲直,由是益不妄合于世。

    雖不複大用,而契丹方遣使數有所求,兵誅元昊未克,西北宿重兵,公于是時,天子常委以河北、陝西之重,留守北京凡四年。

    遷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慶曆六年,拜武昌軍節度使、陝西安撫使、知永興軍府事。

    明年,加宣徽北院使、延路經略使馬步軍都部署、判延州,仍兼陝西安撫使。

    皇祐元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留守北京。

    其于二方,威惠信著,尤知夷狄情僞、山川險易、行師制敵之要。

    其在延州,夏人數百驅畜産至界上請降,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且亂,願自歸。

    公曰:“契丹兵至元昊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乎?聞夏人方捕叛族,此其是乎?不然,誘我也。

    ”拒而不受。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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