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三·奏議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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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官先且打量牧馬草地次。
臣遽蒙恩,擢在樞府,所有牧馬利害商量未了事件,臣有愚見,方欲條陳。
今聞諸監所差官各将前去,竊緣監牧馬舊管地甚多,自來界至不明,官私作弊積久,為民間侵占耕種,年歲已深。
昨已曾差高訪等根括打量,人戶多稱父祖世業,失卻契書,無憑照驗,但追呼搔擾而已。
今若更行根究,必亦難明,徒為追擾,未見其利,民先被害。
臣今欲乞令差去官,隻據見在草地,逐段先打量的實頃畝,明立封标界至,因便相度其地肥瘠,宜與不宜牧馬。
其廢置改更,候逐官回日,令相度牧馬所據利害,擘畫申奏。
其已為民間侵耕地土,更不根究。
蓋以本議欲以見在牧地給與民耕,豈可卻根究已耕之地,重為搔擾?至于民間養馬等事,利害甚多,臣當續具奏聞。
其不根究侵耕地土一事,伏乞先賜指揮。
今取進止。
論台谏官唐介等宜早牽複劄子〈嘉祐六年〉 臣材識庸暗,碌碌于衆人中,蒙陛下不次拔擢,置在樞府,其于報效,自宜如何?而自居職以來,已逾半歲,凡事關大體,必須衆議之協同,其餘日逐進呈,皆是有司之常務。
至于謀酞啟沃,蔑爾無聞。
上辜聖恩,下愧清議,人雖未責,臣豈自安?所以夙夜思維,願竭愚慮,苟有可采,冀裨萬一。
臣近見谏官唐介、台官範師道等,因言陳旭事得罪,或與小郡,或竄遠方。
陛下自臨禦已來,擢用诤臣,開廣言路,雖言者時有中否,而聖慈每賜優容。
一旦台谏聯翩,被逐四出,命下之日,中外驚疑。
臣雖不知台谏所言是非,但見唐介、範師道皆久在言職,其人立朝,各有本末,前後言事,補益甚多。
豈于此時,頓然改節,故為欺罔,上昧聖聰?在于人情,不宜有此。
臣竊以謂自古人臣之進谏于其君者,有難有易,各因其時而已。
若剛暴猜忌之君,不欲自聞其過,而樂聞臣下之過,人主好察多疑于上,大臣側足畏罪于下。
于此之時,谏人主者難,而言大臣者易。
若寬仁恭儉之主,動遵禮法,自聞其失,則從谏如流,聞臣下之過,則務為優容以保全之。
而為大臣者,外秉國權,内有左右之助,言事者未及見聽,而怨仇已結于其身。
故于此時,谏人主者易,言大臣者難。
此不可不察也。
自古人主之聽言也,亦有難有易,在知其術而已。
夫忠邪并進于前,而公論與私言交入于耳,此所以聽之難也。
若知其人之忠邪,辨其言之公私,則聽之易也。
凡言拙而直,逆耳違意,初聞若可惡者,此忠臣之言也。
言婉而順,希旨合意,初聞若可喜者,邪臣之言也。
至于言事之官,各舉其職,或當朝正色,顯言于廷,或連章列署,共論其事。
言一出,則萬口争傳,衆目共視,雖欲為私,其勢不可。
故凡明言于外,不畏人知者,皆公言也。
若非其言職,又不敢顯言,或密奏乞留中,或面言乞出自聖斷,不欲人知言有主
臣遽蒙恩,擢在樞府,所有牧馬利害商量未了事件,臣有愚見,方欲條陳。
今聞諸監所差官各将前去,竊緣監牧馬舊管地甚多,自來界至不明,官私作弊積久,為民間侵占耕種,年歲已深。
昨已曾差高訪等根括打量,人戶多稱父祖世業,失卻契書,無憑照驗,但追呼搔擾而已。
今若更行根究,必亦難明,徒為追擾,未見其利,民先被害。
臣今欲乞令差去官,隻據見在草地,逐段先打量的實頃畝,明立封标界至,因便相度其地肥瘠,宜與不宜牧馬。
其廢置改更,候逐官回日,令相度牧馬所據利害,擘畫申奏。
其已為民間侵耕地土,更不根究。
蓋以本議欲以見在牧地給與民耕,豈可卻根究已耕之地,重為搔擾?至于民間養馬等事,利害甚多,臣當續具奏聞。
其不根究侵耕地土一事,伏乞先賜指揮。
今取進止。
論台谏官唐介等宜早牽複劄子〈嘉祐六年〉 臣材識庸暗,碌碌于衆人中,蒙陛下不次拔擢,置在樞府,其于報效,自宜如何?而自居職以來,已逾半歲,凡事關大體,必須衆議之協同,其餘日逐進呈,皆是有司之常務。
至于謀酞啟沃,蔑爾無聞。
上辜聖恩,下愧清議,人雖未責,臣豈自安?所以夙夜思維,願竭愚慮,苟有可采,冀裨萬一。
臣近見谏官唐介、台官範師道等,因言陳旭事得罪,或與小郡,或竄遠方。
陛下自臨禦已來,擢用诤臣,開廣言路,雖言者時有中否,而聖慈每賜優容。
一旦台谏聯翩,被逐四出,命下之日,中外驚疑。
臣雖不知台谏所言是非,但見唐介、範師道皆久在言職,其人立朝,各有本末,前後言事,補益甚多。
豈于此時,頓然改節,故為欺罔,上昧聖聰?在于人情,不宜有此。
臣竊以謂自古人臣之進谏于其君者,有難有易,各因其時而已。
若剛暴猜忌之君,不欲自聞其過,而樂聞臣下之過,人主好察多疑于上,大臣側足畏罪于下。
于此之時,谏人主者難,而言大臣者易。
若寬仁恭儉之主,動遵禮法,自聞其失,則從谏如流,聞臣下之過,則務為優容以保全之。
而為大臣者,外秉國權,内有左右之助,言事者未及見聽,而怨仇已結于其身。
故于此時,谏人主者易,言大臣者難。
此不可不察也。
自古人主之聽言也,亦有難有易,在知其術而已。
夫忠邪并進于前,而公論與私言交入于耳,此所以聽之難也。
若知其人之忠邪,辨其言之公私,則聽之易也。
凡言拙而直,逆耳違意,初聞若可惡者,此忠臣之言也。
言婉而順,希旨合意,初聞若可喜者,邪臣之言也。
至于言事之官,各舉其職,或當朝正色,顯言于廷,或連章列署,共論其事。
言一出,則萬口争傳,衆目共視,雖欲為私,其勢不可。
故凡明言于外,不畏人知者,皆公言也。
若非其言職,又不敢顯言,或密奏乞留中,或面言乞出自聖斷,不欲人知言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