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談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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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悲涼。

    總之,我翻譯這兩位作家的散文詩的時候,都沒有感到辛苦,隻得到一種美的享受!後來我又應印度作家安那德之約,譯了一本他自己用英文寫的童話《石榴公主》,也因為我到過印度,作品中的故事背景,我還可以領會一些。

    此後,又譯過尼泊爾國王馬亨德拉的詩集,那是“上頭”給我的任務,原詩的英譯本是有韻的,我也隻好譯成一些合轍押韻的句子,就顯得吃力了。

    大概是1978年吧,有關方面又交給我一本馬耳他總統布蒂吉格的英譯散文詩《燃燈者》。

    這本詩集在我手裡耽誤了很久,直到1980年五月我從日本訪問回來,才匆忙地趕譯了出來。

    我沒有到過馬耳他,對那裡的風土人情,都沒有感性知識,也隻好照着字面直譯下去。

    等到六月中旬譯完抄好,我就病了,連序文也沒有譯出,就交卷了。

     一般說來,我翻譯的文學作品很少。

    一是我隻喜歡翻譯我喜愛的作品,而且必須是作家自己用英文寫的,我總擔心重譯出來的東西,不能忠實于原作。

     第二,我隻敢翻譯散文詩或小說,而不敢譯詩。

    我總覺得詩是一種音樂性很強的文學形式。

    我在美國留學的時候,聽過好幾門詩歌的課。

    有許多英美詩人的作品,都是我所喜愛的。

    如莎士比亞,雪萊,拜倫等。

    當老師在台上朗誦的時候,那抑揚頓挫的铿锵音節,總使我低回神往,但是這些詩句要我用漢文譯了出來,即使是不失原意,那音樂性就都沒有了。

     我一直認為譯詩是一種賣力不讨好的工作,若不是為了辭不掉的“任務”,我是不敢嘗試的。

     第三,我覺得要譯好外國文學作品,必須比較豐富地掌握一些本國的文學詞彙。

    在遇到好句的時候,詞彙多了才有斟酌選擇的餘地。

    在選擇到一個适當的字眼,來移譯某一個好句的時候,往往使我歡欣累日。

    這快樂比自己寫出一篇滿意的作品還大,可惜的是這種快樂的享受并不常有! 關于文學翻譯,我所能談的就是這些了。

    “淺”人無“深”語,這篇漫談能廁入“百家談”之列,我深深感到榮幸而又慚愧。

    1983年10月12日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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