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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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過一兩次稍為鮮豔的衣服,我總覺得很忸怩,很不自然,穿上立刻就要脫去,關于這一點,我覺得完全是習慣的關系,其實在美好的品味之下,少女愛好天然,是應該“打扮”的! 第四是我喜歡爽快,坦白,自然的交往。

    我很難勉強我自己做些不願意做的事,見些不願意見的人,吃些不願意吃的飯!母親常說這是“任性”之一種,不能成為“偉大”的人格。

     第五是我一生對于軍人普遍的尊敬,軍人在我心中是高尚,勇敢,紀律的結晶。

    關系軍隊的一切,我也都感到興趣。

     說到童年,我常常感謝我的好父母,他們養成我一種恬淡,“返乎自然”的習慣,他們給我一個快樂清潔的環境,因此,在任何環境裡都能自足,知足。

    我尊敬生命,寶愛生命,我對于人類沒有怨恨,我覺得許多缺憾是可以改進的,隻要人們有決心,肯努力。

     這不是一件容易事,因為生命是一張白紙,他的本質無所謂痛苦,也無所謂快樂。

    我們的人生觀,都是環境形成的。

     相信人生是向上的人,自己有了勇氣,别人也因而快樂。

     我不但常常感念我的父母,我也常常警惕我們應當怎樣做父母。

    一九四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歌樂山。

     這篇文章是我四十年前在重慶寫的。

    那時我的學生李曼瑰正在編一種婦女刊物,她給我出了這個題目。

    因為當時常有人要我“做些不願意做的事,說些不願意說的話,見些不願意見的人”,而我卻很難勉強我自己那樣做,我就借這機會發揮了我的意見。

    寫過以後我就把這篇《我的童年》忘得幹幹淨淨!這次卓如同志替《新文學史料叢書》編我的《記事珠》,又從重慶的刊物上抄了出來,我讀了如見故人。

    因為這篇短文裡的末一句有:“我不但常常感念我的父母,我也常常警惕我們應當怎樣做父母。

    ”當《父母必讀》的編輯來向我索稿的時候,我隻好拿這篇舊作來塞責。

    不知對四十年後的父母,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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