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談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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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就它的命名來說,既然是“短篇”,當然就不長,既然稱“小說”,就應該有故事。

    我覺得短篇小說應該是在比較短小的篇幅中,用最經濟的手法,極其精練地寫出故事中最精彩最突出最生動的一個場面,如同彗星在長空中劃過,我們所看到的最燦爛活躍的一段。

    一篇好的短篇小說,最能顯出作者對于生活的熟悉,對于事物的敏感,對于材料的剪裁。

    短篇小說寫起來不一定比長篇容易,因為主題的選擇,情節的剪裁,文字的推敲,要用去許多工夫。

    “五四”以後,短篇小說的創作,盛極一時,現在比較少多了,短到萬字以下的,就尤其少。《文藝根》編輯部就短篇小說問題召開了座談會,也廣泛地征求作家們的意見,我覺得是很及時也适合于讀者的要求的。大家好好地談一下,把這個文學體裁的定義,弄得明确起來,同時大家也都來寫寫看,百花齊放地把文藝園地裝點得更活潑絢麗一些。(本篇最初發表于《文藝報》1957年5月12日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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