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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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得了新的,就把舊的忘了。

    她說:‘不是忘了,比如人家男人,死了女人,也有再娶的,不過不把死的丢過不提,就是有情分了。

    ’所以她雖然一和蕊官碰在一起,就談得‘熱剌剌的丢不下’,而一面還肯冒大觀園之不韪,‘滿面淚痕’的在杏子蔭中,給死了的藥官燒紙,這一段故事,實在表現了最正常的人情物理!聽不聽由你,我隻能說,假如我是個女人,我對于一個男人的品評,決不因為他妻死再娶,就壓低了他的人格。

    假如我是個女人,我決不在我生前,強調再婚男人之不足取……” 大概是有了點酒意,我滔滔不絕的說下去,這是我和L太太不客氣的辯論之第一次。

    她雖然不再提起,但我知道她并不和我完全同意。

     一年以後,有件事實,卻把她說服了。

     從前和我們同住的,也是和L同年結婚的,他們兩家住的極近。

    太太也是一位極其溫柔和藹的女人,和L太太很合得來。

    夫婦的情好自不必說。

    一年以後,太太因着難産,死在醫院裡,是哭得死去活來。

    L太太一邊哭,一邊幫他收拾,幫他裝殓,幫他料理喪事,還幫他管家。

    那時L太太的兒子寶弟誕生不久,她也很忙,再兼管的家事,弄得勞瘁不堪。

    最後她到底把太太的妹妹介紹給先生,促他訂婚,促他成禮,我在旁邊看着,覺得十分有趣,因此在二次結婚的婚筵後,我同L夫婦緩步歸來,我笑着同L太太說: “假如你覺得男人人格的最高标準,是妻死不娶,你就不應當陷于不義。

    ”她卻眼圈紅了,說:“×先生,請你不要再說了吧!”她的下淚,很出我意外,我從此就不再提。

     但對于我之不娶,她仍是堅決的反對,這也許是她的報複,因為我不能反駁她。

    他們的兒子寶弟剛會說話,她就教他叫我“老丈人”。

    直至抗戰那年,我離開北平,九歲的寶弟,和我握别的時候,還說:“老丈人,你回來的時候,千萬要把你的女兒,我的太太帶了回來!” 他問我要女兒,别說一個,要兩個也容易,但我的太太還沒有影子呢。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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