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女人》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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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方式來摧殘女人,至少我能消極的禁止我自己也這樣做! 施耐庵雲:“人生三十而未娶,不應更娶;四十而未仕,不應更仕;五十不應在家,六十不應出遊……”我以三十未娶,四十未仕之身,從今起隻要經濟條件允許,我倒要閑雲野鶴似的,到處漫遊。

    我的弟兄朋友,就為我“六十以後”的日子發愁,但我還覺得很有把握。

    我們大家庭裡女權很盛;我的親侄女,截至今日止,已有七個之多。

    堂的、表的、更是不計其數。

    隻要這些小婦人,二十年後,仍是像今天這樣的愛她們的“大伯伯”,則我在每家住上十天,一年三百六十天,也還容易度過。

    再不然,我去弄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來接代傳宗,分憂解愠,也是一件極可能的事——隻愁我活不到六十歲! 以上把我“終身大事”,安排完畢,作者心安理得,讀者也不必“替古人擔憂”——如今再說我寫這本小書的經過:廿九年冬,我初到重慶,《星期評論》向我索稿,我一時高興,寫了一篇《關于女人》來對付朋友,後來寫滑了手,便連續寫了下去,到了《星期評論》停刊,就沒有再寫。

    今年春天,“天地出版社”托我的一個女學生來說,要刊行《關于女人》,我便把在《星期評論》上已經印行的九段,交給他們。

    春夏之交,病了一場,本書的上半本,排好已經三月,不能出版,“天地社”催稿的函件,雪片般的飛來,我隻好以新愈之身,繼續工作。

    山上客人不少,這三個星期之中,我在鴻儒談笑,白丁往來之間,斷斷續續的又寫了三萬字,勉強結束。

     這裡,我還要感謝一個小女人,我的侄女,萱。

    若沒有她替去了我這單身漢的許多“家務”,則後面的七段,我縱然“嘔盡心血”,也是寫不出來的! (本篇最初發表于《生活導報周刊》1943年9月19日第41期,署名男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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