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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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二字,說是容易引人注意,實是毫無意義。

    最初所寫的都是社會問題的小說,如關于男女不平等,女子受壓迫一類的事情;在我覺得我并沒有受到壓迫,也沒有感到什麼不平等,後來便轉到童年的回憶上面,最初寫“繁星”的時候,隻是随手拈來,抒寫一點自己的靈感,也不知道寫成什麼文體。

    後來給孫伏園先生看見,說是新體詩,于是我就寫新詩。

    合成“繁星”,“春水”這些集子,有些寫成而未發表的,也就随手丢了。

     後來到美國念書,才開始寫《寄小讀者》,自從這部書出版,我接到許多小讀者的信,希望我繼續寫下去,他們純潔的心情,很令我受感動,我希望總有一天能夠滿足他們底熱忱的願望。

     過去十幾年的學校生活。

    有許多作品,可以說是無病呻吟,自己覺得很情感。

    現在歲數愈大,情感益重。

    近幾年來因身體多病及其他原因,很少寫東西。

    抗戰以後,看見許多因戰争而發生的事實,悲歡離合,許多可泣可歌可寫的材料,我很想寫一點抗戰時代的小說,但這不是說描寫前線的文學,因為我不曾到過前線,我從來不肯寫自己沒有看見的東西,如果勉強寫的話,寫出來也是不切實的。

     此外,我還想寫一篇“自傳”。

    大家有一個毛病。

    認為寫“自傳”,一定要了不起的人物,那麼這個“自傳”才有價值。

     但是我看外國人寫“自傳”并沒有一點誇大的意思,為什麼外國人的“自傳”往往都很有價值呢?,我覺得“自傳”是一種值得提倡的文學體式,不論什麼人都值得将他的生活寫成自傳。

    所以我是覺得我生在世界上四十多年,正是中國轉變很多的時候,假使以我個人所做的事情,以及國家社會和我的關系,有系統的寫出來,也可以代表一個時代背景。

    可是這一個想頭不知到那一天才能實現呢! 現在要講我的寫作經驗,有人問我:“你什麼時候寫文章?”我覺得我要寫文章,一定要在很靜的環境裡才能寫。

    所以我不喜歡在城市裡面住,也不願意在城市裡面寫,我喜歡在鄉間住,過安靜日子。

    同時我更喜歡在下雨下雪的時候寫,因為下雨下雪便沒有客人來。

    我還歡喜在夜晚寫,不過往往寫了失眠。

    我也喜歡在病中寫,躺着的時候想,一字一句都想好了,寫的時候便等于排印,所以我寫文章不打稿子,所以我喜歡生病。

    我常常喜歡與自然接觸,大城市裡缺乏自然的風色。

    如果你沒有在山上,看不到晚霞,甚至于連這些顔色都不容易想象。

    所以我願意假期,可以到外面去走,親近自然,浏覽大自然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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