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擇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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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山居,所以希望對方不怕山居的寂莫。

     十七因為我喜聽京戲——雖然并不常去,所以希望對方不把國劇看得一錢不值。

     十八我喜歡看美人,無論是真人或圖畫,希望對方能夠諒解。

    我隻是贊歎而已。

    倘若她也和我一樣,也隻愛“看”美男子,我決予以鼓勵。

     十九因為我自覺是個“每逢大事有靜氣”的漢子,(看見或摸着個把臭蟲時除外,但此不是大事),所以希望對方遇有小驚小怕時,不作電影明星式的捧心高叫。

     二十我對于屋内的挂幅,選擇頗嚴,希望對方不在案側或床頭,挂些低級趣味的裸體畫,或明星照片。

     二十一我很喜歡爐中的微火和燭火,以為在柔軟的光影中清談,是最惬心的事,希望對方也能欣賞,至少不至喜歡強烈直射的燈光。

     二十二我喜歡微醺的情境;在微醉後談話作文,都更覺有興緻。

    因此,我希望對方不反對人喝“一點”酒。

    但若甜酒——如雜果酒,喝到兩杯以上,白酒五杯以上,黃酒十杯以上,親愛的,請你阻止我! 二十三因為我在北方長大,能吃大蔥大蒜,所以希望對方雖不與我同嗜,至少也不厭惡這種氣味。

     二十四因為我喜聽音樂,所以希望對方不在音樂會場内,高聲談笑或睡覺。

     二十五因為我喜歡生物,所以希望對方不反對我養狗或養鴿。

     二十六…… 一個朋友把我叫住了。

    說:“你曾笑你那位死去的朋友,提出了二十六個擇偶的條件,如今你竟快要打破他的紀錄了。

    ”我說我的條件實和他的不同,都是就我已有的本錢來讨代價,并不曾作過分的要求,縱不能抛玉引玉,也還是抛磚引磚,條件再多些諒也無妨。

    而且我注意的隻是嗜好與習慣上的小節,至于她的容貌性情以及經濟生産能力等等,我都可以随遇而安,不加苛求的。

    另一個朋友說,“嗜好習慣太相同了,反無互相吸引之力,生活在一起沒有興趣。

    而且像你這樣的斤斤于小節,隻有讓你自己再變成為一個女人,來配你自己吧。

    ”天哪,假如我真是個女人,恐怕早已結婚,而且是已有了兩三個孩子了! 後收入《關于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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