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烈焰之車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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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這三條的煙頭?” 我點點頭,說:“我對照着當時提取煙頭時拍攝的現場照片,逐一尋找,發現了兩枚五塊錢一包的香煙煙頭,這兩枚煙頭都隻抽了一小半,就被丢棄。

    被丢棄的地點也就相隔一米。

    于是,我把這兩枚煙頭作為重點,進行了DNA檢驗,果真,這兩枚煙頭不是一個人的。

    ” “聽你這麼一說,還真是挺可疑的。

    ”趙局長說,“用這種辦法提取物證,我還真是聞所未聞。

    找到這兩個人,即便不是兇手,也應該有可能是目擊證人。

    不過,就算他們倆是兇手,抓回來拒不交代,我們還是沒有物證起訴他們啊。

    ” “畢竟案件現場條件差。

    ”我說,“一方面是在開放式的廣場,一方面中心現場遭到了焚毀。

    想像其他案件那樣獲取直接指向犯罪的物證,幾乎是不可能的。

    ” “不過,隻要能形成證據鍊,即便是沒有直接指向犯罪的證據,依舊可以證明犯罪。

    ”趙局長說,“可是即便我們把人抓回來了,獲取了口供,也确定了煙頭的DNA,一樣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證據鎖鍊啊。

    ” “那就要看林濤林科長的本事了。

    ”我微笑着說。

     在衆人一臉迷惑的表情當中,我的思緒回到了昨天晚上我和林濤見面的時候。

     “什麼?又要我去求那個賣奢侈品的胖女人?”林濤叫道。

     “為了破案嘛!又不是讓你去賣身!那麼激動幹什麼?”我說。

     “這和賣身差不多了!”林濤抗議說,“你怎麼就能肯定兇手把包賣了?” “就是啊,說不定順手扔河裡了呢。

    ”大寶說。

     我搖搖頭,說:“那個包,至少也值個三萬塊錢,隻要不是不識貨的家夥,都會賣掉。

    我們之前分析兇手應該很年輕,現在的年輕人,誰不認識奢侈品品牌?” 大寶見我說他不識貨,又或是被包的價值吓着了,吐了吐舌頭。

     林濤說:“那你怎麼知道他們肯定會賣給那個胖女人?” “她們倒賣奢侈品這一行,都有她們的潛規則吧。

    ”我說,“上次我們在她的店裡看到了,有很多二手奢侈品出售,說明她也回收二手奢侈品。

    即便兇手沒有選擇離現場較近的胖女人家,我也敢打賭這個胖女人有本事探聽到哪家收了贓物。

    ” “那直接叫派出所把她傳喚來問問就好了。

    ”林濤仍然一臉不情願。

     我笑了笑,說:“傳喚過來,就真的打草驚蛇了。

    我要你請胖女人喝杯早茶,然後拐彎抹角地探出來,我相信你有這個本事。

    ” “我又不是地下黨!”林濤說。

     我盯着林濤說:“我們之前的工作,沒有發現有力物證,這你也是知道的。

    條件這麼差的案件現場,能不能拿出有力物證,在此一舉了。

    ” “就真的沒有别的路子了?”林濤眼看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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