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 魔術棺材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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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初步調查,未發現左憐的具體去向,故于2月15日提取其父母DNA樣本錄入失蹤人員數據庫。

    ”我念完了簡要案情,“完了?這就完了?這也太簡單了吧?” “沒調查出什麼所以然來,怎麼詳細寫啊?”鄭大姐把數據結果打印出來交給我。

     “這人失蹤都一個半月了。

    ”我說,“然而死者是近兩天死亡的,這樣看來,她應該是在某個地方或者就是在龍番市生活了一個半月,然後遇害的。

    ” “不管怎麼說,屍源是找到了!”林濤說,“我們得趕緊告訴專案組,讓他們調查死者失蹤前的軌迹以及她的背景資料。

    我看專案會是要延遲了,得等有了初步結果,才能部署下一步工作吧?” 果真,在我們向專案組通報結果後,專案組決定,先對死者的生平情況進行調查,派了專門的人員趕赴死者居住地進行調查。

    待一切調查清楚後,再進行碰頭研究。

     師父是不可能讓我們這幾個壯勞力閑着的。

    所以在明确了“指環專案”的下一步工作之後,師父指示我們參加一次市政府組織的信訪案件聽證會。

     這也不是什麼稀罕事了,對于一些疑難的信訪事項,通常會用這種方式來依法公正地去解決。

    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則有可能會讓法醫參與。

     這起案件我們也不算陌生,因為信訪人夏末來廳上訪過好幾次,我們勘查組也接待過。

    聽證會到了不少領導和當年的辦案人員,還有信訪人所在行政村的群衆,以及信訪人雇用的律師。

    案件是十三年前的一起故意傷害緻死案件,是一個未滿十四周歲的小男孩和一個十六歲的男孩發生口角,繼而鬥毆。

    在互相鬥毆的過程中,十三歲的男孩用一塊石頭擊打了十六歲男孩的頭部,導緻十六歲的男孩死亡。

     因為十三歲的未成年人并不是刑事責任的主體,所以不承擔刑事責任。

    在這個男孩家給予對方賠償之後,男孩被勞動教養三年後釋放。

    又過了十年,在社會上打拼的男孩積攢了不少财富,這讓當年的受害人家裡非常不爽,于是舊事重提,開始了信訪之路。

     夏末自稱近年來總是夢見逝去十三年的兒子,說明兒子肯定有冤情,來公安廳上訪。

    當然,公安廳接訪的同志肯定不會那麼迷信,于是希望信訪人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訴求。

    在律師的指點下,信訪人一會兒反映打架當時行為人的母親也有參與,一會兒指出法醫鑒定報告存在失誤。

     雖然十三年前的辦案質量不如現在這麼精緻,但僅就這起案件來說,還真是挑不出來什麼毛病。

    所以雖然聽證會開始的時候還有一些辯論,但在後期基本是辦案單位占據了絕對的上風。

    信訪人的律師最後指出,法醫鑒定照片中,受害人明明是左側顱骨骨折,鑒定書裡卻寫成了右側顱骨骨折。

    因為調查顯示行為人毆打的是受害人的右側頭部,如果真的是左側顱骨骨折,那麼這個案子就存在蹊跷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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