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 井底之災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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襯衫和繩子複原到原始狀态,說:“這個襯衫的前角被繩子紮住一小部分,而後角拖拉了這麼長,這不正常,不是簡單用繩子把衣服捆在死者脖子上的動作。

    ” 大寶也來比畫了一下說:“知道了。

    這件襯衫原來是蒙住死者頭部的。

    因為在水裡被解立文動了屍體,加之打撈的動作又那麼大,所以捆紮住的一角脫離了繩子的捆綁,所以我們看見的是覆蓋在胸·部。

    ” 我伸出手和大寶擊了一下掌,說:“和我想一塊兒去了。

    ” “那我們開始解剖?”大寶說。

     我搖搖頭,說:“這個繩子的作用,不隻是蒙頭。

    ” 我用鋼卷尺量了一下繩子的周長,又量了量死者的頸周長,說:“繩子的周長比死者的頸周長長了兩厘米多。

    這個長度即便是塞了襯衫,依舊還是有些大了。

    ” “大一點兒很正常。

    ”大寶說,“死者已經死了,兇手沒必要勒那麼緊了。

    再說,襯衫一角脫開了繩子的捆紮,就是說明了繩子捆得不緊啊。

    ” 我看了眼大寶說:“既然捆得不緊,那為什麼他的頸部有這麼深的索溝?” “對呀。

    ”大寶翻了翻眼睛,“人死了,是減不了肥的哦。

    ” 我白了大寶一眼,說:“綜合這些情況,我分析,兇手在死者頸部捆紮繩索的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兇手用現場的襯衫蒙住了死者的頭部。

    二是兇手在這個繩結的一端,墜了一個墜屍物,防止屍體浮出水面。

    可是他用的這條草繩,根本架不住墜屍物的重量,所以,斷了。

    ” 說完,我指了指草繩繩結一端的斷裂痕迹。

     “斷裂痕迹是毛糙的,說明是拽斷的,而不是常見的用刀子割斷。

    ”我補充道。

     “也就是說,井裡應該還有東西。

    ”大寶說。

     我點點頭。

     大寶笑了:“你真是烏鴉嘴,看來老百姓的井還得挖了。

    ” 屍體解剖後,發現死者的内髒瘀血,心尖有出血點,颞骨岩部出血。

    但是胃内沒有溺液,肺髒也沒有水性肺氣腫的改變。

    所以死者死于窒息,但不是死于溺死。

    結合他口唇部的損傷,可以斷定死者是被他人捂壓口鼻腔導緻機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胃内基本空虛,結合屍·斑、屍僵的情況,我們判斷死者是死于7月16日晚飯後六小時左右。

    死者的背部和雙肩,都有很多縱橫交錯的死後拖擦損傷。

    有的方向是從腰部到項部,應該是兇手拽着死者的腳拖動屍體形成的;有的是從項部到腰部,應該是屍體入井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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