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 叙 衷 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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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很特别,題個什麼書名方能表其性質體裁?最初不假思索,沖口而出的,是七個字:《紅樓夢的真故事》。

    我的女兒兼助手聽了不大贊成。

    為什麼不贊成?我未曾問,自己“反思”,覺得第一字太多,羅嗦;第二詞太死,不靈通,又乏味。

    比如單說那個“真”字吧,隻它就會引來質疑:你這“故事”敢保一定“真”嗎?這就要費唇舌了。

    我又想改用《紅樓尋夢》四個字。

    雖然這個“真”字還可以推敲,但我的本懷确實在此一字上;“真”,從頭到尾永遠是我尋求的最高目标。

    若用“尋夢”為題名,那麼所“尋”何“夢”?不是别的,仍然是追索雪芹原著之真,即其本來宗旨與基本精神。

     “追索這偉大的宗旨與精神?你有這種資格與才力嗎?”這一問,又把我問得很是慚愧。

     說實在的,我若有此神力,我也早就開筆了,等不到今日今時。

    那麼,為什麼既有自知之“明”,卻又做此不自揆之事呢?可真是萬言難盡的一個話題。

    為避繁詞,姑陳大略—— 現下通行的标準排印本《紅樓夢》,封面上署名的款式是“曹雪芹高鹗著”。

    這是個奇怪現象,因為這部名著并非曹、高二人組成了“寫作班子”共同執筆寫出來的。

    曹雪芹至少也是有了全部書的草稿,隻未及整個兒編定鈔清傳世——這事實,即由脂硯齋批語中透露的“後半部”“後之三十回”[注一]中的若幹情節、回目、字句,證明雪芹巳有全稿的事實是沒有疑問的。

    八十回鈔本形态的本子[注二]至晚在乾隆壬午(二十七年,1762)之際已經流傳了。

    而高鹗等人續作了四十回、拼在書後、僞稱“全”本、活字印行乃是乾隆辛亥(五十六年,1791)的事情,兩者先後相去已是三十年,雪芹辭世已久,那種署名“曹雪芹高鹗著”的做法,豈不是一個很大的怪事? 從高鹗留下來的詩詞文字來看,可知他的思想、氣質、手筆、靈智、境界……與曹雪芹都太不相近,那距離有如秦楚、真似胡越之隔閡。

    如此兩個迥異的頭腦心靈,怎麼能在文藝上會是“合作”“共生”的關系?此二人者,縱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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