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還是承認了自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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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擲骰抹牌為戲,誰願枯坐“留守”?隻有襲、麝,而襲不在家,麝為首選——怎麼會是小紅這個人物“适合”當此職務呢? 依愚如我者所見,找不見任何可以支持這種怪說的理據來,無法欣賞同意。

     因提麝月,順帶再贅幾句—— 麝月是襲人臨别叮囑寶玉:“好歹留着麝月”的可助寶玉“自理生活”的唯一可靠人。

    連張女士主張“是創作[即虛構]不是自傳”的作家,竟也明言承認麝月是“真人”,是留在雪芹身邊的唯一未散者。

    [注意:她實際上已将雪芹與寶玉“劃等号”了,但口中說的卻是“不是自傳”,妙絕!]可是當她讀脂批說到麝月尚在其旁,“閑閑無一語”,因而對景傷情之時,她竟悟不到這位批者就是雪芹的“新婦”助理批書人脂硯。

    是脂硯說麝月尚在身邊,不禁追憶書中所寫情景,卻又以脂硯後期化名“畸笏”是一個男人“長輩”——是他這老頭子“對”麝月同住,且“對景傷情”! 怪哉!異哉! 在這兒,請看張愛玲的考證思維邏輯是精密還是混亂?—— 第一層,她已承認寶玉留麝月(雪芹之化身藝影)是襲人臨行叮囑的,是真人事實。

     第二層,她見作此批者不再署名脂硯而改“畸笏”,不悟仍是女性閨房之事,署名改換是煙幕,她卻說成那又是另一人,是個長輩男人“老頭子”,而麝月竟又到了“他”身邊,“閑閑無一語”,并使這老頭子“對景傷情”!請問:這老頭子對的什麼景?傷的什麼情?批者原是說,此刻見麝月仍在身邊獨坐,無言而相伴,回憶雪芹書中所寫往事前塵,不禁對景(麝月曾在正月夜獨守燈火……);若是“長輩老頭子”,他于閨内情事何從而知?有何景可對?又傷的什麼情呢? 這等明白的淺理,她卻一不理會,二不交待解釋,三不立悟此“畸笏”作出此批之人,還是脂硯罷了,化了新名,為閱書外人障目避禍。

     我于是方知:真人真事,張愛玲用它為自己助“理”時則承認不疑;再到于她之“理”無用而不利時,她便改口“是創作,不是自傳”。

     我想起辛稼軒的詞:“麾之即去,召之再來。

    ”這還有什麼“原則”可言,不是“随心所欲”、“各取所需”,又是什麼? 隻此一個問題,就如此之“複雜”了,可見她的“紅學”見解未必句句得實了。

    若再逐一讨論,那就更為繁瑣纏夾,誰也不願讀這些——怪不得人說“紅學”是“夢魇”了。

     詩曰: 麝月如何替小紅,葫蘆公案糾纏風。

     自作聰明有收益,梅香侍女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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