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金玉緣與金石緣

關燈
呢?絕對排除抄誤或某人在那底本上妄改嗎?隻怕不能這麼絕對。

    我總覺得對這些“數目”字别太“鑿死卯”,糾纏一氣,沒大必要。

    退一步說,如改為“十三歲”是對了,就承認“三”合,有何不可? 但她又舉:諸本傅秋芳是“二十三歲”,而此本實作“二十一二歲”,“三”是連寫訛字。

    如23歲,寶玉方13歲,如何還有議親之可能?若秋芳21,寶玉15,還勉強合乎情理。

     這個剖析,卻是有道理的了。

     她又相信别人之說,誤以為“老太妃”薨逝年月本指元春之死,雲雲,由此又計算歲時。

    她不知那老太妃即康熙庶妃熙嫔,正卒于乾隆二年正月,一絲不差——這與元春之遭難風馬牛不相及。

     做學問,就怕聰明自作,胡亂拉扯,妄言誤人——誤了聰穎異常的張女士。

     她又舉了一個奇例:“金玉緣”不止一次抄成了“金石”。

     這可真怪了! 我不相信這是抄手的粗疏。

    石、玉是分别的,是關鍵的變幻:石是青埂峰下大石,尚未入世。

    玉是“點化”以後投胎為人的“玉”(不隻是挂在項下的那塊玉飾)。

    隻因此故,方發生“金玉”與“木石”之紛。

     怎麼如此本所抄,卻二者“重新組合”的呢? 我覺其中奧秘無窮。

    張愛玲于此未加深究。

     石頭,孤獨寂寞,日夜号哭,二仙偶至,口言“恕我蠢物不能見禮了”,無轉動之“機能”也——它又與誰有“緣”結“盟”?绛珠草不雲在峰下,遠在“西方”河岸上。

    河岸邊的草卻要等“神瑛”的甘露來救枯萎,這叫與“石”有緣有盟嗎? 講不通,正表明雪芹的“木石前盟”另有緣故“本事”。

    那是石,不是玉。

     如今的“金石緣”之出現,讓我十分驚奇而不禁再四玩索那個“盟”字。

     即使神瑛救萎,那兒也沒有什麼“盟”,誓約生死,三生不變。

     石頭幻形下凡,是娲皇煉後破天荒,以前何來“三”生?如若有之,皆是“後話”。

    這是無法颠倒先後的。

     “金石”何解?欲向張女士之靈拜問,她後來又有新意否? 詩曰: 剝繭抽絲妙緒生,多方待究要聰明。

     暫時未達雪芹旨,何必輕加惡魇名。

    
0.05938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