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後院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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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差回來,收到七弟的信件,拆開一看,連鼻子都氣歪了,隻見信裡歪歪斜斜的“蝌蚪”字:“限你半個月内彙一百萬元到武漢漢正街××号,否則綁架你的兒子,放火燒你的房屋……”雲雲。

    我不理他,把信丢進垃圾桶裡。

     幾天以後,四弟來找我,要我“馬上”給他五十萬元,說是前幾天賭博欠人家的,如果不能及時還清的話,對方就要“砍斷他的一隻手。

    ”我說:“我給你五十萬,你也不用來上班了。

    專職賭博去吧。

    ” 四弟剛打發走,三弟又來了,吵着要錢,說自己要辦一個公司,我問他要多少?三弟說要一百萬:“錢到手就永遠不找公司的麻煩”,我籌了一百萬元給他。

     五弟告訴我,說他有确切的證據肯定張繼“坐地分贓”——去年年底計劃今年初派往各地辦事處的名單時向銷售人員要回扣。

    我讓陳青暗地裡核查此事。

     正當陳青把核查結果告訴我的時候,張繼打來電話惡狠狠地說:“我走了。

    你的公司一定會在一年内倒閉,我們走着瞧!” 一個這麼大的公司在一年内倒閉?我不大相信,還是同陳青繼續研究公司如何創新、如何擴大業績的事。

     實踐證明,我小看了一個小鎮幹部的能量——幾天以後,陳青向我遞交辭呈,說是家兄在香港的生意擴大,要他回去幫忙。

    我追問他到底為什麼走得這樣匆忙?陳青最後說了實話:張繼一再打電話威脅自己,又把恐吓電話打到香港他的家裡。

    家裡人覺得沒必要呆在大陸擔驚受怕。

    我苦苦相勸,還是留不住陳青,隻好讓他走了。

     張繼又唆使公司裡一個曾經因為“賬目不清”被陳青訓斥過的倉管員複印一張“出倉單”寄給市稅務局稽查隊,說是這張單據可以證明公司偷漏稅。

    張繼自己又以公司副總經理的身份打了幾次電話“揭發”我“長期偷稅漏稅”。

    市稅務局接到舉報後,派了十幾個人開着車沖進我的公司,把所有賬本封存打包裝上車,通知公司“馬上”停止生産,所有财務人員必須天天到市稅務局“報到”接受問訊,直到“結案”為止。

     我第二天找到市稅務稽查隊,隊長吳能闆着臉教訓我:“你還是老老實實交代如何偷稅漏稅吧,否則等到我們查出來你的罪更重……其實你隻要‘會做人’,事情也不會太嚴重。

    ”我聽出他的弦外之音,卻說:“我沒有偷漏稅,你們盡管查。

    ” 看着桌上的熱水瓶外用油漆寫着“市稽”兩字,我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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