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5 志第25 州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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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南徐州徐州南兗州兗州
唐堯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堯都,土界廣遠,濟、河為兗州,海、岱為青州,海、岱及淮為徐州,淮、海為揚州,荊及衡一陽一為荊州,荊、河為豫州,華一陽一、黑水為梁州,黑水、西河為雍州。
自虞至殷,無所改變。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為幽、并。
漢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涼,改梁曰益,凡為十三州,而司隸部三輔、三河諸郡。
東京無複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隸所部如故。
及三國鼎歭,吳得揚、荊、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猶得九焉。
吳又分交為廣。
魏末平蜀,又分益為梁。
晉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統,凡十有六州。
後又分涼、雍為秦,分荊、揚為江,分益為甯,分幽為平,而為二十矣。
自夷狄亂華,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諸州一時淪沒,遺民南渡,并僑置牧司,非舊土也。
江左又分荊為湘,或離或合,凡有揚、荊、湘、江、梁、益、交、廣,其徐州則有過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揚州為南徐,徐州為南兗,揚州之江西悉屬豫州;分荊為雍,分荊、湘為郢,分荊為司,分廣為越,分青為冀,分梁為南北秦。
太宗初,索虜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虜庭。
于是于鐘離置徐州,淮一陰一為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贛榆之縣。
今志大較以大明八年為正,其後分派,随事記列。
内史、侯、相,則以升明末為定焉。
地理參差,其詳難舉,實由名号驟易,境土屢分,或一郡一縣,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離合,千回百改,巧曆不算,尋校推求,未易一精一悉。
今以班固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戶、王隐《地道》、晉世《起居》、《永初郡國》、何徐《州郡》及地理雜書,互相考覆。
且三國無志,事出帝紀,雖立郡時見,而置縣不書。
今唯以《續漢郡國》校《太康地志》,參伍異同,用相征驗。
自漢至宋,郡縣無移改者,則注雲“漢舊”,其有回徙,随源甄别。
若唯雲“某無”者,則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揚州刺史,前漢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後漢治曆一陽一,魏、晉治壽春,晉平吳治建業。
成帝鹹康四年,僑立魏郡(别見),肥鄉(别見)、元城(漢舊縣,晉屬一陽一平)二縣,後省元城。
又僑立廣川郡(别見),領廣川一縣,宋初省為縣,隸魏郡。
江左又立高一陽一(别見)、堂邑二郡(别見),高一陽一領北新城(别見)、博陸(博陸縣,霍光所封,而二漢無,晉屬高一陽一。
)二縣。
堂邑,領堂邑一縣,後省堂邑并高一陽一,又省斑一陽一并魏郡,并隸揚州,寄治京邑。
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
孝建元年,分揚州之會稽、東一陽一、新安、永嘉、臨海五郡為東揚州。
大明三年罷州,以其地為王畿,以南台侍禦史部諸郡,如從事之部傳焉,而東揚州直雲揚州。
八年,罷王畿,複立揚州,揚州還為東揚州。
前廢帝永光元年,省東揚州并揚州。
順帝升明三年,改揚州刺史曰牧。
領郡十,領縣八十。
戶一十四萬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萬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一陽一尹,秦鄣郡,治今吳興之故鄣縣。
漢初屬吳國,吳王濞反敗,屬江都國。
武帝元封二年,為丹一陽一郡,治今宣城之宛陵縣。
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一陽一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一陽一移治建業。
元帝太興元年,改為尹。
領縣八,戶四萬一千一十,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縣。
漢獻帝建安十六年置縣,孫權改秣陵為建業。
晉武帝平吳,還為秣陵。
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為建業。
愍帝即位,避帝諱,改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
本治去京邑六十裡,今故治村是也。
晉安帝義熙九年,移治京邑,在鬥場。
恭帝元熙元年,省揚州府禁防參軍,縣移治其處。
丹楊令,漢舊縣。
江甯令,晉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臨江縣。
二年,更名。
永世令,吳分溧一陽一為永平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惠帝世,度屬義興,尋複舊。
義興又有平陵縣,董覽《吳地志》雲:“晉分永世。
”《太康》、《永甯地志》并無,疑是江左立。
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一陽一二縣。
溧一陽一令,漢舊縣。
吳省為屯田。
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
湖熟令,漢舊縣。
吳省為典農都尉。
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
句容令,漢舊縣。
會稽太守,秦立,治吳。
漢順帝永建四年,分會稽為吳郡,會稽移治山一陰一。
領縣十,戶五萬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萬八千一十四。
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陸同。
山一陰一令,漢舊縣。
永興令,漢舊餘暨縣,吳更名。
上虞令,漢舊縣。
餘姚令,漢舊縣。
剡令,漢舊縣。
諸暨令,漢舊縣。
始甯令,何承天志,漢末分上虞立。
賀《續會稽記》雲:“順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鄉立。
”《續漢志》無。
《晉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漢舊縣。
鄮令,漢舊縣。
鄞令,漢舊縣。
吳郡太守,分會稽立。
孝武大明七年,度屬南徐。
八年,複舊。
領縣十二,戶五萬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萬四千八百一十二。
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陸五百二十。
吳令,漢舊縣。
婁令,漢舊縣。
嘉興令,此地本名長水,秦改曰由拳。
吳孫權黃龍四年,由拳縣生嘉禾,改曰禾興。
孫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興。
海虞令,晉武帝太康四年,分吳縣之虞鄉立。
海鹽令,漢舊縣。
《吳記》雲:“本名武原鄉,秦以為海鹽縣。
” 鹽官令,漢舊縣。
《吳記》雲:“鹽官本屬嘉興,吳立為海昌都尉治,此後改為縣。
”非也。
錢唐令,漢舊縣。
富一陽一令,漢舊縣。
本曰富春。
孫權黃武四年,以為東安郡;七年,省。
晉簡文鄭太後諱“春”,孝武改曰富一陽一。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為桐溪,吳立為新城縣,後并桐廬。
《晉太康地志》無。
張勃雲:“晉末立。
”疑是太康末立,尋複省也。
晉成帝鹹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吳分富春立。
桐廬令,吳分富春立。
壽昌令,吳分富春立。
新昌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興太守,孫皓寶鼎元年,分吳、丹一陽一立。
領縣十,戶四萬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萬六千一百七十三。
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陸五百七十。
烏程令,漢舊縣,先屬吳。
東遷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
後廢帝元徽四年,更名東安。
順帝升明元年複舊。
武康令,吳分烏程、餘杭立永安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長城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
原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漢舊縣,先屬丹一陽一。
安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餘杭令,漢舊縣,先屬吳。
臨安令,吳分餘杭為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于潛令,漢舊縣,先屬丹一陽一。
淮南太守,秦立為九江郡,兼得廬江豫章。
漢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國,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為廬江郡。
武帝元狩元年,複為九江郡,治壽春縣。
後漢徙治一陰一陵縣。
魏複曰淮南,徙治壽春。
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曆一陽一(别見)、當塗、逡道諸縣,二年,複立鐘離縣(别見),并二漢舊縣也。
三國時,江淮為戰争之地,其間不居者各數百裡,此諸縣并在江北淮南,虛其地,無複民戶。
吳平,民各還本,故複立焉。
其後中原亂,胡寇屢南侵,淮南民多南度。
成帝初,蘇峻、祖約為亂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轉多,乃于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
晉末,遂割丹一陽一之于湖縣為淮南境。
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
八年,複立淮南郡,屬南豫州。
明帝泰始三年,還屬揚州。
領縣六,戶五千三百六十二,口
自虞至殷,無所改變。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為幽、并。
漢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涼,改梁曰益,凡為十三州,而司隸部三輔、三河諸郡。
東京無複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隸所部如故。
及三國鼎歭,吳得揚、荊、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猶得九焉。
吳又分交為廣。
魏末平蜀,又分益為梁。
晉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統,凡十有六州。
後又分涼、雍為秦,分荊、揚為江,分益為甯,分幽為平,而為二十矣。
自夷狄亂華,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諸州一時淪沒,遺民南渡,并僑置牧司,非舊土也。
江左又分荊為湘,或離或合,凡有揚、荊、湘、江、梁、益、交、廣,其徐州則有過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揚州為南徐,徐州為南兗,揚州之江西悉屬豫州;分荊為雍,分荊、湘為郢,分荊為司,分廣為越,分青為冀,分梁為南北秦。
太宗初,索虜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虜庭。
于是于鐘離置徐州,淮一陰一為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贛榆之縣。
今志大較以大明八年為正,其後分派,随事記列。
内史、侯、相,則以升明末為定焉。
地理參差,其詳難舉,實由名号驟易,境土屢分,或一郡一縣,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離合,千回百改,巧曆不算,尋校推求,未易一精一悉。
今以班固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戶、王隐《地道》、晉世《起居》、《永初郡國》、何徐《州郡》及地理雜書,互相考覆。
且三國無志,事出帝紀,雖立郡時見,而置縣不書。
今唯以《續漢郡國》校《太康地志》,參伍異同,用相征驗。
自漢至宋,郡縣無移改者,則注雲“漢舊”,其有回徙,随源甄别。
若唯雲“某無”者,則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揚州刺史,前漢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後漢治曆一陽一,魏、晉治壽春,晉平吳治建業。
成帝鹹康四年,僑立魏郡(别見),肥鄉(别見)、元城(漢舊縣,晉屬一陽一平)二縣,後省元城。
又僑立廣川郡(别見),領廣川一縣,宋初省為縣,隸魏郡。
江左又立高一陽一(别見)、堂邑二郡(别見),高一陽一領北新城(别見)、博陸(博陸縣,霍光所封,而二漢無,晉屬高一陽一。
)二縣。
堂邑,領堂邑一縣,後省堂邑并高一陽一,又省斑一陽一并魏郡,并隸揚州,寄治京邑。
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
孝建元年,分揚州之會稽、東一陽一、新安、永嘉、臨海五郡為東揚州。
大明三年罷州,以其地為王畿,以南台侍禦史部諸郡,如從事之部傳焉,而東揚州直雲揚州。
八年,罷王畿,複立揚州,揚州還為東揚州。
前廢帝永光元年,省東揚州并揚州。
順帝升明三年,改揚州刺史曰牧。
領郡十,領縣八十。
戶一十四萬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萬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一陽一尹,秦鄣郡,治今吳興之故鄣縣。
漢初屬吳國,吳王濞反敗,屬江都國。
武帝元封二年,為丹一陽一郡,治今宣城之宛陵縣。
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一陽一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一陽一移治建業。
元帝太興元年,改為尹。
領縣八,戶四萬一千一十,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縣。
漢獻帝建安十六年置縣,孫權改秣陵為建業。
晉武帝平吳,還為秣陵。
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為建業。
愍帝即位,避帝諱,改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
本治去京邑六十裡,今故治村是也。
晉安帝義熙九年,移治京邑,在鬥場。
恭帝元熙元年,省揚州府禁防參軍,縣移治其處。
丹楊令,漢舊縣。
江甯令,晉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臨江縣。
二年,更名。
永世令,吳分溧一陽一為永平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惠帝世,度屬義興,尋複舊。
義興又有平陵縣,董覽《吳地志》雲:“晉分永世。
”《太康》、《永甯地志》并無,疑是江左立。
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一陽一二縣。
溧一陽一令,漢舊縣。
吳省為屯田。
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
湖熟令,漢舊縣。
吳省為典農都尉。
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
句容令,漢舊縣。
會稽太守,秦立,治吳。
漢順帝永建四年,分會稽為吳郡,會稽移治山一陰一。
領縣十,戶五萬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萬八千一十四。
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陸同。
山一陰一令,漢舊縣。
永興令,漢舊餘暨縣,吳更名。
上虞令,漢舊縣。
餘姚令,漢舊縣。
剡令,漢舊縣。
諸暨令,漢舊縣。
始甯令,何承天志,漢末分上虞立。
賀《續會稽記》雲:“順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鄉立。
”《續漢志》無。
《晉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漢舊縣。
鄮令,漢舊縣。
鄞令,漢舊縣。
吳郡太守,分會稽立。
孝武大明七年,度屬南徐。
八年,複舊。
領縣十二,戶五萬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萬四千八百一十二。
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陸五百二十。
吳令,漢舊縣。
婁令,漢舊縣。
嘉興令,此地本名長水,秦改曰由拳。
吳孫權黃龍四年,由拳縣生嘉禾,改曰禾興。
孫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興。
海虞令,晉武帝太康四年,分吳縣之虞鄉立。
海鹽令,漢舊縣。
《吳記》雲:“本名武原鄉,秦以為海鹽縣。
” 鹽官令,漢舊縣。
《吳記》雲:“鹽官本屬嘉興,吳立為海昌都尉治,此後改為縣。
”非也。
錢唐令,漢舊縣。
富一陽一令,漢舊縣。
本曰富春。
孫權黃武四年,以為東安郡;七年,省。
晉簡文鄭太後諱“春”,孝武改曰富一陽一。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為桐溪,吳立為新城縣,後并桐廬。
《晉太康地志》無。
張勃雲:“晉末立。
”疑是太康末立,尋複省也。
晉成帝鹹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吳分富春立。
桐廬令,吳分富春立。
壽昌令,吳分富春立。
新昌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興太守,孫皓寶鼎元年,分吳、丹一陽一立。
領縣十,戶四萬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萬六千一百七十三。
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陸五百七十。
烏程令,漢舊縣,先屬吳。
東遷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
後廢帝元徽四年,更名東安。
順帝升明元年複舊。
武康令,吳分烏程、餘杭立永安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長城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
原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漢舊縣,先屬丹一陽一。
安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餘杭令,漢舊縣,先屬吳。
臨安令,吳分餘杭為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于潛令,漢舊縣,先屬丹一陽一。
淮南太守,秦立為九江郡,兼得廬江豫章。
漢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國,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為廬江郡。
武帝元狩元年,複為九江郡,治壽春縣。
後漢徙治一陰一陵縣。
魏複曰淮南,徙治壽春。
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曆一陽一(别見)、當塗、逡道諸縣,二年,複立鐘離縣(别見),并二漢舊縣也。
三國時,江淮為戰争之地,其間不居者各數百裡,此諸縣并在江北淮南,虛其地,無複民戶。
吳平,民各還本,故複立焉。
其後中原亂,胡寇屢南侵,淮南民多南度。
成帝初,蘇峻、祖約為亂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轉多,乃于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
晉末,遂割丹一陽一之于湖縣為淮南境。
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
八年,複立淮南郡,屬南豫州。
明帝泰始三年,還屬揚州。
領縣六,戶五千三百六十二,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