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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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麟後。
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
《穀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
《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
《左氏》以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鬥二十度,燕地也。
後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誅,立盧绾為燕王,後又反,敗。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虛三度,齊地也。
後二年,齊王韓信徙為楚王,明年廢為列侯,後又反,誅。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張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醜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
谷永以為,歲首正月朔日,是為三朝,尊者惡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在七星初。
劉向以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
至其八月,宮車晏駕,有呂氏詐置嗣君之害。
京房《易傳》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
人君誅将不以理,或賊臣将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陰氣盛,薄日光也。
” 高後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醜晦,日有食之,既,在營室九度,為宮室中。
時高後惡之,曰:“此為我也!”明年應。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鬥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虛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
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
日有食之,在虛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
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
劉向以為,奎為卑賊婦人,後有衛皇後自至微興,卒有不終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
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禦廪災後日食于翼、轸同。
其占,内有女變,外為諸侯。
其後陳皇後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
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複。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醜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
京房《易傳》推以為,是時日食從旁右,法曰君失臣。
明年丞相公孫弘薨。
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醜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鬥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在亢二度。
哺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複。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鬥九度,燕地也。
後四年,燕剌王謀反,誅。
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
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重。
後六年,宮車晏駕,卒以亡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醜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
是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為重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
谷永對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後。
地震蕭牆之内,咎在貴妾。
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将害繼嗣也。
亶日食,則妾不見;亶地震,則後不見。
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則恐不知。
是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郵,故天因此兩見其變。
若曰,違失婦道,隔遠衆妾,妨絕繼嗣者,此二人也。
”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
戊未,土也,中宮之部。
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将有争寵相害而為患者。
人事失于下,變象見于上。
能應之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
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
”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在東井六度。
劉向對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
東井,京師也,且既,其占恐害繼嗣。
”日蚤食時,從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醜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亡節之所緻也。
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禍在内也。
”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斂不得度,民愁怨之所緻也。
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宮室,大營墳墓,賦斂茲重,而百姓屈竭,禍在外也。
”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醜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東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
京房《易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兇。
’言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并出。
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
”劉向以為,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
仄慝者不進之意。
君肅急則臣恐懼
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
《穀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
《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
《左氏》以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鬥二十度,燕地也。
後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誅,立盧绾為燕王,後又反,敗。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虛三度,齊地也。
後二年,齊王韓信徙為楚王,明年廢為列侯,後又反,誅。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張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醜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
谷永以為,歲首正月朔日,是為三朝,尊者惡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在七星初。
劉向以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
至其八月,宮車晏駕,有呂氏詐置嗣君之害。
京房《易傳》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
人君誅将不以理,或賊臣将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陰氣盛,薄日光也。
” 高後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醜晦,日有食之,既,在營室九度,為宮室中。
時高後惡之,曰:“此為我也!”明年應。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鬥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虛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
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
日有食之,在虛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
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
劉向以為,奎為卑賊婦人,後有衛皇後自至微興,卒有不終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
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禦廪災後日食于翼、轸同。
其占,内有女變,外為諸侯。
其後陳皇後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
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複。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醜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
京房《易傳》推以為,是時日食從旁右,法曰君失臣。
明年丞相公孫弘薨。
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醜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鬥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在亢二度。
哺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複。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鬥九度,燕地也。
後四年,燕剌王謀反,誅。
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
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重。
後六年,宮車晏駕,卒以亡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醜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
是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為重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
谷永對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後。
地震蕭牆之内,咎在貴妾。
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将害繼嗣也。
亶日食,則妾不見;亶地震,則後不見。
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則恐不知。
是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郵,故天因此兩見其變。
若曰,違失婦道,隔遠衆妾,妨絕繼嗣者,此二人也。
”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
戊未,土也,中宮之部。
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将有争寵相害而為患者。
人事失于下,變象見于上。
能應之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
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
”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在東井六度。
劉向對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
東井,京師也,且既,其占恐害繼嗣。
”日蚤食時,從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醜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亡節之所緻也。
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禍在内也。
”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斂不得度,民愁怨之所緻也。
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宮室,大營墳墓,賦斂茲重,而百姓屈竭,禍在外也。
”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醜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鈎,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東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
京房《易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兇。
’言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并出。
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
”劉向以為,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
仄慝者不進之意。
君肅急則臣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