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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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

    本府例該啟皇太子知。

    必先奏聞。

    俟得旨、方具啟本進 凡遇皇太子千秋節、行慶賀禮。

    奏啟本同進 凡正旦、冬至、千秋節、禮部官進箋、并進曆進春。

    通事舍人二員舉案 凡正旦、冬至、皇太子千秋節。

    兩坊局官二員、與翰林院官、於文華殿侍班 凡東宮官屬、與翰林院官、互兼職事。

    遇有講讀纂修考試等事、本府官皆預。

    與翰林院同 凡本府官於午門內出入。

    洪武二十六年、令給牌為驗。

    後不給凡本府合用紙劄。

    每月於刑部都察院關給。

    筆墨印色、順天府買辦送用 左春坊 右春坊 司經局 建置俱見詹事府 凡講讀纂修考試等事。

    坊局官皆預【詳見翰林院】 凡坊局官吏俸糧。

    舊於禮部帶支。

    後奏準、俱從詹事府支給 凡紙劄印色等項。

    俱於詹事府分給南京詹事府 後不設官。

    止設主簿一員 南京左春坊 南京右春坊 南京司經局 後俱不設官 順天府 國初、為北平府。

    永樂初、改為順天府。

    十年、陞正三品衙門。

    定設府尹、府丞、治中、通判、推官、經歷、知事、照磨、檢校、及印信。

    皆如應天府 凡每月朔日早朝。

    府尹 面奏老人坊廂長聽宣諭。

    承 旨出至承天門外、傳旨宣諭 凡每歲立春。

    先一日、本府官迎春於東直門外。

    至日、上禦皇極殿。

    府尹進春。

    次謁 東宮進春。

    皆如儀。

     太皇太後 皇太後 中宮 親王春。

    俱捧在午門外。

    奏請命司禮監官捧進 凡親耕耤田。

     上秉耒行三推禮。

    府尹捧青箱、隨播種于後凡每歲 內苑親蠶。

    本府官進蠶種、至西華門外、授司禮監官捧進【今不行】 凡每歲春遣祭先農、春秋祭宋丞相文天祥、及祭元世祖、皆府尹行禮。

    嘉靖二十四年、令罷元世祖祭 凡清明節、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祭厲壇。

    合用守壇官軍、本府官先期 面奏、於各營官軍內差撥 凡鄉飲酒禮。

    舊制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舉行。

    後以初一日時享 太廟、府尹府丞治中例該陪祭。

    奏準、移於初二日行 凡每三年鄉試、本府奏請翰林院官為考試官。

    先一日、府丞與考試官、及各執事官、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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