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十三 書八首

關燈
求仕者,亦非固求不仕者。

    自以閑居田野之中,魚稻蔬筍之資,足以養生自樂,俯仰世俗之間,竊觀當世之太平。

    其文章議論,亦可以自足于一世。

    何苦乃以衰病之身,委曲以就有司之權衡,以自取輕笑哉!然此可為太簡道,不可與流俗人言也。

    向者《權書》、《衡論》、《幾策》,皆仆閑居之所為。

    其間雖多言今世之事,亦不自求出之于世,乃歐陽永叔以為可進而進之。

    苟朝廷以為其言之可信,則何所事試,苟不信其平居之所雲,而其一日倉卒之言,又何足信邪。

    恐複不信,隻以為笑。

    久居閑處,終歲幸無事。

    昨為州郡所發遣,徒益不樂爾。

    楊?至今未歸,未得所惠書。

    歲晚,京師寒甚,惟多愛。

     與楊節推書 洵白:節推足下,往者見托以先丈之埋銘,示之以程生之《行狀》。

    洵于子之先君,耳目未嘗相接,未嘗辄交談笑之歡。

    夫古之人所為志夫其人者,知其平生,而闵其不幸以死,悲其後世之無聞,此銘之所為作也。

    然而不幸而不知其為人,而有人焉告之以其可銘之實,則亦不得不銘。

    此則銘亦可以信《行狀》而作者也。

    今餘不幸而不獲知子之先君,所恃以作銘者,正在其《行狀》耳。

    而《狀》又不可信,嗟夫難哉!然餘傷夫人子之惜其先君無聞于後,以請于我。

    我既已許之,而又拒之,則無以恤乎其心。

    是以不敢遂已,而卒銘其墓。

    凡子之所欲使子之先君不朽者,茲亦足以不負子矣,謹錄以進如左。

    然又恐子不信《行狀》之不可用也,故又具列于後。

    凡《行狀》之所雲皆虛浮不實之事,是以不備論,論其可指之迹。

    《行狀》曰:“公有子美琳,公之死由哭美琳而恸以卒。

    ”夫子夏哭子,止于喪明,而曾子譏之。

    而況以殺其身,此何可言哉。

    餘不愛夫吾言,恐其傷子先君之風。

    《行狀》曰:“公戒諸子,無如鄉人父母在而出分。

    ”夫子之鄉人,誰非子之兄與子之舅甥者,而餘何忍言之。

    而況不至于皆然,則餘又何敢言之。

    此銘之所以不取于《行狀》者有以也,子其無以為怪。

    洵白。

     與吳殿院書 洵啟:京師會遇,殊未及從容,屬家有變故,倉遽西走,遂不得奉别,怏怅不可勝言也。

    向每見君侯
0.05684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