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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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一 仁宗聖文欽孝皇帝,諱愛育黎拔力八達,順宗次子,武宗之弟也。

    母曰興聖太後,弘吉剌氏。

    至元二十二年三月丙子生。

     大德九年冬十月,成宗不豫,中宮秉政,詔帝與太後出居懷州。

    十年冬十二月,至懷州,所過郡縣,供帳華侈,悉令撤去,嚴飭扈從毋擾於民,且諭僉事王毅察而言之,民皆感悅。

     十一年春正月,成宗崩,時武宗為懷寧王,緫兵北邊。

    戊子,帝與太後聞哀奔赴。

    庚寅,至衛輝,經比幹墓,顧左右曰:「紂內荒於色,毒痡四海,比幹諫,紂刳其心,遂失天下。

    」令祠比幹於墓,為後世勸。

    至漳河,值大風雪,田叟有以盂粥進者,近侍卻不受。

    帝曰:「昔漢光武嘗為寇兵所迫,食豆粥。

    大丈夫不備嘗艱阻,往往不知稼穡艱難,以緻驕惰。

    」命取食之。

    賜叟綾一匹,慰遣之。

    行次邯鄲,諭縣官曰:「吾慮衛士不法,胥吏科斂,重為民困。

    」乃命王傅巡行察之。

    二月辛亥,至大都,與太後入內,哭盡哀,復出居舊邸,日朝夕入哭奠。

    左丞相阿忽台等潛謀推皇後伯要真氏稱制,安西王阿難荅輔之。

    時右丞相哈剌哈孫荅剌罕稱疾,守宿掖門凡三月,密持其機,陽許之,夜遣人啟帝曰:「懷寧王遠,不能猝至,恐變生不測,當先事而發。

    」三月丙寅,帝率衛士入內,召阿忽台等責以亂祖宗家法,命執之,鞫問辭服。

    戊辰,伏誅。

    諸王闊闊出、牙忽都等曰:「今罪人斯得,太子實世祖之孫,宜早正天位。

    」帝曰:「王何為出此言也!彼惡人潛結宮壼,搆亂我家,故誅之,豈欲作威覬望神器耶!懷寧王吾兄也,正位為宜。

    」乃遣使迎武宗於北邊。

    五月乙醜,帝與太後會武宗於上都。

    甲申,武宗即位。

    六月癸巳朔,詔立帝為皇太子,受金寶。

    遣使四方,旁求經籍,識以玉刻印章,命近侍掌之。

    時有進大學衍義者,命詹事王約等節而譯之,帝曰:「治天下,此一書足矣。

    」因命與圖象孝經、列女傳並刊行,賜臣下。

    十一月戊寅,受玉冊,領中書省、樞密院。

     至大元年七月,帝諭詹事曲出曰:「汝舊事吾,其與同僚協議,務遵法度,凡世祖所未嘗行及典故所無者,慎勿行。

    」二年八月,立尚書省,詔太子兼尚書令,戒飭百官有司,振紀綱,重名器,夙夜以赴事功。

    詹事院臣啟金州獻瑟瑟洞,請遣使采之,帝曰:「所寶惟賢,瑟瑟何用焉?若此者,後勿復聞。

    」先是,近侍言賈人有售美珠者,帝曰:「吾服禦雅不喜飾以珠璣,生民膏血,不可輕耗。

    汝等當廣進賢才,以恭儉愛人相規,不可以奢靡蠹財相導。

    」言者慚而退。

    淮東宣慰使撒都獻玉觀音、七寶帽頂、寶帶、寶鞍,卻之,戒諭如初。

    詹事王約啟事,二宦者侍側,帝問:「自古宦官壞人家國,有諸?」約對曰:「宦官善惡皆有之,但恐處置失宜耳。

    」帝然之。

    九月,河間等路獻嘉禾,有異畝同穎及一莖數穗者,命集賢學士趙孟頫繪圖,藏諸祕書。

     四年春,正月庚辰,武宗崩。

    壬午,罷尚書省。

    以丞相脫虎脫、三寶奴,平章樂實,右丞保八,左丞忙哥怗木兒,參政王羆,變亂舊章,流毒百姓,命中書右丞相塔思不花、知樞密院事鐵木兒不花等參鞫。

    丙戌,脫虎脫、三寶奴、樂實、保八、王羆伏誅,忙哥怗木兒杖流海南。

    壬辰,日赤如赭。

    罷城中都。

    召世祖朝諳知政務素有聲望老臣平章程鵬飛、董士選,太子少傅李謙,少保張驢,右丞陳天祥、尚文、劉正,左丞郝天挺,中丞董士珍,太子賓客蕭〈奭鬥〉,參政劉敏中、王思廉、韓從益,侍禦趙君信,廉訪使程鉅夫,杭州路達魯花赤阿合馬,給傳詣闕,同議庶務。

    甲午,宥阿附脫虎脫等左右司、六部官罪。

    乙未,禁百官役軍人營造及守護私第。

    丁酉,以雲南行中書省左丞相鐵木疊兒為中書右丞相,太子詹事完澤、集賢大學士李孟並平章政事。

    戊戌,以塔思不花及徽政院使沙沙並為禦史大夫。

    己亥,改行尚書省為行中書省。

    庚子,減價糶京倉米,日千石,以賑貧民。

    停各處營造。

    罷廣武康裡衛,追還印符、驛券、璽書,及其萬戶等官宣敕。

    辛醜,以塔失鐵木兒知樞密院事。

    壬寅,禁鷹坊馳驛擾民。

    敕中書,凡傳旨非親奉者勿行。

    以諸王朝會,普賜金三萬九千六百五十兩、銀百八十四萬九千五十兩、鈔二十二萬三千二百七十九錠、幣帛四十七萬二千四百八十八匹。

     二月,復玉宸樂院為儀鳳司,改延慶司為都功德使司。

    乙巳,命和林、江浙行省依前設左丞相,餘省唯置平章二員;遙授職事勿與。

    戊申,罷運江南所印佛經。

    辛亥,禁諸王、駙馬、權豪擅據山場,聽民樵採。

    罷阿老瓦丁買賣浙鹽,供中政食羊。

    禁宣政院違制度僧。

    甲寅,遣使檢覈小雲石不花所獻河南荒田。

    司徒蕭珍以城中都徼功毒民,命追奪其符印,令百司禁錮之。

    還中都所占民田。

    罷江南行通政院、行宣政院。

    甲子,太陰犯填星。

    陞典內司為典內院,秩從三品。

    命中書平章李孟領國子監學,諭之曰:「學校人材所自出,卿等宜數詣國學課試諸生,勉其德業。

    」敕:「諸王、駙馬戶在縉山、懷來、永興縣者,與民均服徭役。

    諸司擅奏除官者,毋給宣敕。

    」禦史臺臣言:「白雲宗緫攝所統江南為僧之有髮者,不養父母,避役損民,乞追收所受璽書銀印,勒還民籍。

    」從之。

    罷福建綉匠、河南魚課兩提舉司。

    省宣徽院參議、斷事官。

    丙寅,監察禦史言:「比者尚書省臣蠹國亂政,已正典刑,其餘黨附之徒布在百司,亦須次第沙汰。

    今中書奏用孛羅鐵木兒為陝西平章、烏馬兒為江浙平章、闊裡吉思為甘肅平章、塔失帖木兒為河南參政、萬僧為江浙參政,各人前任,皆受重贓,或挾勢害民,鹹乞罷黜。

    」制曰「可」。

    丁卯,命西番僧非奉璽書驛券及無西蕃宣慰司文牒者,勿輒至京師,仍戒黃河津吏驗問禁止。

    罷緫統所及各處僧錄、僧正、都綱司,凡僧人訴訟,悉歸有司。

    罷仁虞院,復置鷹坊緫管府。

    庚午,命廣西靜江、融州軍民官,鎮守三載無虞者,民官減一資,軍官陞一階,著為令。

    思州軍民宣撫司招諭官唐銓以洞蠻楊正思等五人來朝,賜金帛有差。

    立淮安忠武王伯顏祠於杭州,仍給田以供祀事。

    是月,帝謂侍臣曰:「郡縣官有善有惡,其命臺官選正直之人為廉訪司官而體察之,果有廉能愛民者,不次擢用,則小人自知激厲矣。

    」旌表漳州長泰縣民王初應孝行。

     三月庚辰,召前樞密副使吳元珪,左丞拜降、兀伯都剌至京師,同諸老臣議事。

    丙戌,太陰犯太微上相。

    罷五臺行工部。

    己醜,命毋赦十惡大逆等罪。

    復典瑞院為典瑞監。

    庚寅,即皇帝位於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詔曰: 惟昔先帝,事皇太後,撫朕眇躬,孝友天至。

    由朕得託順考遺體,重以母弟之嫡,加有削平內難之功,於其踐阼曾未踰月,授以皇太子寶,領中書令、樞密使,百揆機務,聽所緫裁,于今五年。

    先帝奄棄天下,勳戚元老鹹請大寶之承,既有成命,非與前聖賓天而始徵集宗親議所宜立者比,當稽周、漢、晉、唐故事,正位宸極。

    朕以國恤方新,誠有未忍,是用經時。

    今則上奉皇太後勉進之命,下徇諸王勸戴之勤,三月十八日,於大都大明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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