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0一 列傳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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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二
武用妻蘇氏,真定人,徙家京師。
用疾,蘇氏刲股為粥以進,疾即愈。
生子德政,四歲而寡。
夫之兄利其資,欲逼而嫁之,不聽。
未幾夫兄舉家死,惟餘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
德政長,事蘇氏至孝。
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
二蛇一東一北,隨其地掘之,果得泉。
有司上其事,旌復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寧海人。
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
姑患風疾,不良於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撫育三子皆有成。
年一百三歲而卒。
江文鑄妻範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歸于江。
及門,未合巹,夫忽以癎疾卒。
範曰:「我既入江氏之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撫諸姪江森、江道如己子。
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薊郡人,為戶部主事趙野妻。
未成婚而野卒,柳哭之盡哀,誓不再嫁。
其兄將奪其志,柳曰:「業已歸趙氏,雖未成婚,而夫婦之禮已定矣。
雖凍餓死,豈有他志哉!」後寢疾,不肯服藥,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
」遂卒。
姚氏,餘杭人,居山谷間。
夫出刈麥,姚居家執爨。
母何氏往汲澗水,久而不至。
俄聞覆水聲,亟出視,則虎啣其母以走。
姚倉卒往逐之,即以手毆其脅,鄰人競執器械以從,虎乃置之而去。
姚負母以歸,求藥療之,奉養二十餘年而卒。
又方寧妻官勝娘者,建寧人。
寧耨田,勝娘饁之,見一虎方攫其夫,勝娘即棄饁奮梃連擊之,虎舍去,勝娘負夫至中途而死。
有司以聞,為旌復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剛妻。
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以棺木。
衣氏紿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欲盡置其中。
」匠者然之。
是夕,衣氏具雞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鄰裡及同居王媼,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穴可也。
」遂自剄死。
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妻。
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
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縊死於墓。
又周經妻吳氏、郭惟辛妻郝氏、陳輝妻白氏、張頑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貞妻武氏、暗都剌妻張氏,並以夫死,不忍獨生,自縊而死。
事聞,鹹旌異之。
湯煇妻張氏,處州龍泉人。
會兵亂,其家財先已移入山寨,夫與姑共守之。
舅以疾未行,張歸任藥膳,且以輿自隨。
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己遇賊,賊以刀脅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
」張掠髮整衣請受刃,賊未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
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
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
賊怒,斫殺之。
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淵妻童氏,嚴州人。
姑性嚴,待之寡恩,童氏柔順以事之,無少拂其意者。
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復之,已乃縱兵剽掠。
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衆欲污之,童氏大罵不屈。
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
又一卒斷其右臂,罵猶不絕。
衆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張氏女,高郵人。
城亂,賊知張女有姿艷,叩其家索之。
女方匿複宇間,賊將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賊。
賊即伏地呼其父母為丈人媼,而以女行,女欣欣然從之。
過橋,投水死。
有高氏婦者,同郡人也。
攜其女從夫出避亂,見道旁空舍,入其中,脫金纏臂與女,且語夫,令疾行。
夫挈女稍遠,乃解足紗自經。
賊至,焚其舍。
夫抵儀真,夜夢婦來告曰:「我已謚死彼舍矣。
」其精爽如此。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
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
」乃嘗其糞,頗甘,王氏色愈憂。
士玄囑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護之。
用疾,蘇氏刲股為粥以進,疾即愈。
生子德政,四歲而寡。
夫之兄利其資,欲逼而嫁之,不聽。
未幾夫兄舉家死,惟餘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
德政長,事蘇氏至孝。
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
二蛇一東一北,隨其地掘之,果得泉。
有司上其事,旌復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寧海人。
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
姑患風疾,不良於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撫育三子皆有成。
年一百三歲而卒。
江文鑄妻範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歸于江。
及門,未合巹,夫忽以癎疾卒。
範曰:「我既入江氏之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撫諸姪江森、江道如己子。
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薊郡人,為戶部主事趙野妻。
未成婚而野卒,柳哭之盡哀,誓不再嫁。
其兄將奪其志,柳曰:「業已歸趙氏,雖未成婚,而夫婦之禮已定矣。
雖凍餓死,豈有他志哉!」後寢疾,不肯服藥,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
」遂卒。
姚氏,餘杭人,居山谷間。
夫出刈麥,姚居家執爨。
母何氏往汲澗水,久而不至。
俄聞覆水聲,亟出視,則虎啣其母以走。
姚倉卒往逐之,即以手毆其脅,鄰人競執器械以從,虎乃置之而去。
姚負母以歸,求藥療之,奉養二十餘年而卒。
又方寧妻官勝娘者,建寧人。
寧耨田,勝娘饁之,見一虎方攫其夫,勝娘即棄饁奮梃連擊之,虎舍去,勝娘負夫至中途而死。
有司以聞,為旌復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剛妻。
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以棺木。
衣氏紿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欲盡置其中。
」匠者然之。
是夕,衣氏具雞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鄰裡及同居王媼,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穴可也。
」遂自剄死。
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妻。
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
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縊死於墓。
又周經妻吳氏、郭惟辛妻郝氏、陳輝妻白氏、張頑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貞妻武氏、暗都剌妻張氏,並以夫死,不忍獨生,自縊而死。
事聞,鹹旌異之。
湯煇妻張氏,處州龍泉人。
會兵亂,其家財先已移入山寨,夫與姑共守之。
舅以疾未行,張歸任藥膳,且以輿自隨。
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己遇賊,賊以刀脅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
」張掠髮整衣請受刃,賊未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
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
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
賊怒,斫殺之。
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淵妻童氏,嚴州人。
姑性嚴,待之寡恩,童氏柔順以事之,無少拂其意者。
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復之,已乃縱兵剽掠。
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衆欲污之,童氏大罵不屈。
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
又一卒斷其右臂,罵猶不絕。
衆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張氏女,高郵人。
城亂,賊知張女有姿艷,叩其家索之。
女方匿複宇間,賊將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賊。
賊即伏地呼其父母為丈人媼,而以女行,女欣欣然從之。
過橋,投水死。
有高氏婦者,同郡人也。
攜其女從夫出避亂,見道旁空舍,入其中,脫金纏臂與女,且語夫,令疾行。
夫挈女稍遠,乃解足紗自經。
賊至,焚其舍。
夫抵儀真,夜夢婦來告曰:「我已謚死彼舍矣。
」其精爽如此。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
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
」乃嘗其糞,頗甘,王氏色愈憂。
士玄囑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