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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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楚材[子鑄附] 耶律楚材字晉卿,遼東丹王突欲八世孫。

    父履,以學行事金世宗,特見親任,終尚書右丞。

     楚材生三歲而孤,母楊氏教之學。

    及長,博極群書,旁通天文、地理、律曆、術數及釋老、醫蔔之說,下筆為文,若宿搆者。

    金制,宰相子例試補省掾。

    楚材欲試進士科,章宗詔如舊制。

    問以疑獄數事,時同試者十七人,楚材所對獨優,遂辟為掾。

    後仕為開州同知。

     貞祐二年,宣宗遷汴,完顏福興行尚書事,留守燕,辟為左右司員外郎。

    太祖定燕,聞其名,召見之。

    楚材身長八尺,美髯宏聲。

    帝偉之,曰:「遼、金世讎,朕為汝雪之。

    」對曰:「臣父祖嘗委質事之,既為之臣,敢讎君耶!」帝重其言,處之左右,遂呼楚材曰吾圖撒合裡而不名,吾圖撒哈裡,蓋國語長髯人也。

     己卯夏六月,帝西討回回國。

    禡旗之日,雨雪三尺,帝疑之,楚材曰:「玄冥之氣,見於盛夏,克敵之徵也。

    」庚辰冬,大雷,復問之,對曰:「回回國主當死于野。

    」後皆驗。

    夏人常八斤,以善造弓,見知於帝,因每自矜曰:「國家方用武,耶律儒者何用。

    」楚材曰:「治弓尚須用弓匠,為天下者豈可不用治天下匠耶。

    」帝聞之甚喜,日見親用。

    西域曆人奏五月望夜月當蝕。

    楚材曰:「否。

    」卒不蝕。

    明年十月,楚材言月當蝕,西域人曰不蝕,至期果蝕八分。

    壬午八月,長星見西方,楚材曰:「女直將易主矣。

    」明年,金宣宗果死。

    帝每征討,必命楚材蔔,帝亦自灼羊胛,以相符應。

    指楚材謂太宗曰:「此人,天賜我家。

    爾後軍國庶政,當悉委之。

    」甲申,帝至東印度,駐鐵門關,有一角獸,形如鹿而馬尾,其色綠,作人言,謂侍衛者曰:「汝主宜早還。

    」帝以問楚材,對曰:「此瑞獸也,其名角端,能言四方語,好生惡殺,此天降符以告陛下。

    陛下天之元子,天下之人,皆陛下之子,願承天心,以全民命。

    」帝即日班師。

     丙戌冬,從下靈武,諸將爭取子女金帛,楚材獨收遺書及大黃藥材。

    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黃輒愈。

    帝自經營西土,未暇定制,州郡長吏,生殺任情,至孥人妻女,取貨財,兼土田。

    燕薊留後長官石抹鹹得蔔尤貪暴,殺人盈市。

    楚材聞之泣下,即入奏,請禁州郡,非奉璽書,不得擅徵發,囚當大辟者必待報,違者罪死,於是貪暴之風稍戢。

    燕多劇賊,未夕,輒曳牛車指富家,取其財物,不與則殺之。

    時睿宗以皇子監國,事聞,遣中使偕楚材往窮治之。

    楚材詢察得其姓名,皆留後親屬及勢家子,盡捕下獄。

    其家賂中使,將緩之,楚材示以禍福,中使懼,從其言,獄具,戮十六人于市,燕民始安。

     己醜秋,太宗將即位,宗親鹹會,議猶未決。

    時睿宗為太宗親弟,故楚材言於睿宗曰:「此宗社大計,宜早定。

    」睿宗曰:「事猶未集,別擇日可乎?」楚材曰:「過是無吉日矣。

    」遂定策,立儀制,乃告親王察合台曰:「王雖兄,位則臣也,禮當拜。

    王拜,則莫敢不拜。

    」王深然之。

    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帳下,既退,王撫楚材曰:「真社稷臣也。

    」國朝尊屬有拜禮自此始。

    時朝集後期應死者衆,楚材奏曰:「陛下新即位,宜宥之。

    」太宗從之。

     中原甫定,民多誤觸禁網,而國法無赦令。

    楚材議請肆宥,衆以雲迂,楚材獨從容為帝言。

    詔自庚寅正月朔日前事勿治。

    且條便宜一十八事頒天下,其略言:「郡宜置長吏牧民,設萬戶緫軍,使勢均力敵,以遏驕橫。

    中原之地,財用所出,宜存恤其民,州縣非奉上命,敢擅行科差者罪之。

    貿易借貸官物者罪之。

    蒙古、回鶻、河西諸人,種地不納稅者死。

    監主自盜官物者死。

    應犯死罪者,具由申奏待報,然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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