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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劾奏桑哥罪狀,帝召問不忽木,具以實對。
帝大驚,乃決意誅之。
罷尚書省,復以六部歸于中書,欲用不忽木為丞相,固辭,帝曰:「朕過聽桑哥,緻天下不安,今雖悔之,已無及矣。
朕識卿幼時,使卿從學,政欲備今日之用,勿多讓也。
」不忽木曰:「朝廷勳舊,齒爵居臣右者尚多,今不次用臣,無以服衆。
」帝曰:「然則孰可?」對曰:「太子詹事完澤可。
嚮者籍沒阿合馬家,其賂遺近臣,皆有簿籍,唯無完澤名;又嘗言桑哥為相,必敗國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
」帝曰:「然非卿無以任吾事。
」乃拜完澤右丞相,不忽木平章政事。
上都留守木八剌沙言改按察司置廉訪司不便,宜罷去,乃求憲臣贓罪以動上聽。
帝以責中丞崔彧,彧謝病不知,不忽木面斥彧不直言,因歷陳不可罷之說,帝意乃釋。
王師征交趾失利,復謀大舉,不忽木曰:「島夷詭詐,天威臨之,寧不震懼,獸窮則噬,勢使之然。
今其子日燇襲位,若遣一介之使,諭以禍福,彼能悔過自新,則不煩兵而下矣。
如或不悛,加兵未晚。
」帝從之。
於是交趾感懼,遣其偽昭明王等詣闕謝罪,盡獻前六歲所當貢物。
帝喜曰:「卿一言之力也。
」即以其半賜之,不忽木辭曰:「此陛下神武不殺所緻,臣何功焉。
」惟受沉水假山、象牙鎮紙、水晶筆格而已。
麥朮丁請復立尚書省,專領右三部,不忽木庭責之曰:「阿合馬、桑哥相繼誤國,身誅家沒,前鑒未遠,奈何又欲效之乎!」事遂寢。
或勸征流求,及賦江南包銀,皆諫止之。
桑哥黨人納速剌丁等既誅,帝以忻都長於理財,欲釋不殺。
不忽木力爭之,不從。
日中凡七奏,卒正其罪。
釋氏請以金銀幣帛祠其神,帝難之。
不忽木曰:「彼佛以去貪為寶。
」遂弗與。
或言京師蒙古人宜與漢人間處,以制不虞。
不忽木曰:「新民乍遷,猶未寧居,若復紛更,必緻失業。
此蓋姦人欲擅貨易之利,交結近幸,借為納忠之說耳。
」乃圖寫國中貴人第宅已與民居犬牙相制之狀上之而止。
有譖完澤徇私者,帝以問不忽木。
對曰:「完澤與臣俱待罪中書,設或如所言,豈得專行。
臣等雖愚陋,然備位宰輔,人或發其陰短,宜使面質,明示責降,若內懷猜疑,非人主至公之道也。
」言者果屈,帝怒,命左右批其頰而出之。
是日苦寒,解所禦黑貂裘以賜。
帝每顧侍臣,稱塞咥旃之能,不忽木從容問其故,帝曰:「彼事憲宗,常陰資朕財用,卿父所知。
卿時未生,誠不知也。
」不忽木曰:「是所謂為人臣懷二心者。
今有以內府財物私結親王,陛下以為若何?」帝急揮以手曰:「卿止,朕失言。
」 三十年,有星孛于帝座。
帝憂之,夜召入禁中,問所以銷天變之道,奏曰:「風雨自天而至,人則棟宇以待之;江河為地之限,人則舟楫以通之。
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則為之,此人所以與天地參也。
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惟起敬起孝。
故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懼修省』,詩曰『敬天之怒』,又曰『遇災而懼』。
三代聖王,克謹天戒,鮮不有終。
漢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頻歲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禍,海內乂安。
此前代之龜鑑也,臣願陛下法之。
」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詔。
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可復誦之。
」遂詳論款陳,夜至四鼓。
明日進膳,帝以盤珍賜之。
三十年,帝不豫。
故事,非國人勳舊不得入卧內。
不忽木以謹厚,日視醫藥,未嘗去左右。
帝大漸,與禦史大夫月魯那顏、太傅伯顏並受遺詔,留禁中。
丞相完澤至,不得入,伺月魯那顏、伯顏出,問曰:「我年位俱在不忽木上,國有大議而不預,何耶?」伯顏歎息曰:「使丞相有不忽木識慮,何至使吾屬如是之勞哉!」完澤不能對,入言於太後。
太後召三人問之。
月魯那顏曰:「臣受顧命,太後但觀臣等為之。
臣若誤國,即甘伏誅,宗社大事,非宮中所當預知也。
」太後然其言,遂定大策。
其後發引、升祔、請諡南郊,皆不忽木領之。
成宗即位,執政皆迎於上都之北。
丞相常獨入,不忽木至數日乃得見,帝問知之,慰勞之曰:「卿先朝腹心,顧朕寡昧,惟朝夕啟沃,以匡朕不逮,庶無負先帝付託之重也。
」成宗躬攬庶政,聽斷明果,廷議大事多采不忽木之言。
太後亦以不忽木先朝舊臣,禮貌甚至。
河東守臣獻嘉禾,大臣欲奏以為瑞。
不忽木語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惟此數莖耶?」曰:「惟此數莖爾。
」不忽木曰:「若如此,既無益於民,又何足為瑞。
」遂罷遣之。
西僧為佛事,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
豪民犯法者,皆賄賂之以求免。
有殺主、殺夫者,西僧請被以帝後禦服,乘黃犢出宮門釋之,雲可得福。
不忽木曰:「人倫者,王政之本,風化之基,豈可容其亂法如是。
」帝責丞相曰:「朕戒汝無使不忽木知,今聞其言,朕甚愧之。
」使人謂不忽木曰:「卿且休矣!朕今從卿言,然自是以為故事。
」有奴告主者,主被誅,詔即以其主所居官與之。
不忽木言:「若此必大壞天下之風俗,使人情愈薄,無復上下之分矣。
」帝悟,為追廢前命。
執政奏以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後謂帝曰:「不忽木朝
帝大驚,乃決意誅之。
罷尚書省,復以六部歸于中書,欲用不忽木為丞相,固辭,帝曰:「朕過聽桑哥,緻天下不安,今雖悔之,已無及矣。
朕識卿幼時,使卿從學,政欲備今日之用,勿多讓也。
」不忽木曰:「朝廷勳舊,齒爵居臣右者尚多,今不次用臣,無以服衆。
」帝曰:「然則孰可?」對曰:「太子詹事完澤可。
嚮者籍沒阿合馬家,其賂遺近臣,皆有簿籍,唯無完澤名;又嘗言桑哥為相,必敗國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
」帝曰:「然非卿無以任吾事。
」乃拜完澤右丞相,不忽木平章政事。
上都留守木八剌沙言改按察司置廉訪司不便,宜罷去,乃求憲臣贓罪以動上聽。
帝以責中丞崔彧,彧謝病不知,不忽木面斥彧不直言,因歷陳不可罷之說,帝意乃釋。
王師征交趾失利,復謀大舉,不忽木曰:「島夷詭詐,天威臨之,寧不震懼,獸窮則噬,勢使之然。
今其子日燇襲位,若遣一介之使,諭以禍福,彼能悔過自新,則不煩兵而下矣。
如或不悛,加兵未晚。
」帝從之。
於是交趾感懼,遣其偽昭明王等詣闕謝罪,盡獻前六歲所當貢物。
帝喜曰:「卿一言之力也。
」即以其半賜之,不忽木辭曰:「此陛下神武不殺所緻,臣何功焉。
」惟受沉水假山、象牙鎮紙、水晶筆格而已。
麥朮丁請復立尚書省,專領右三部,不忽木庭責之曰:「阿合馬、桑哥相繼誤國,身誅家沒,前鑒未遠,奈何又欲效之乎!」事遂寢。
或勸征流求,及賦江南包銀,皆諫止之。
桑哥黨人納速剌丁等既誅,帝以忻都長於理財,欲釋不殺。
不忽木力爭之,不從。
日中凡七奏,卒正其罪。
釋氏請以金銀幣帛祠其神,帝難之。
不忽木曰:「彼佛以去貪為寶。
」遂弗與。
或言京師蒙古人宜與漢人間處,以制不虞。
不忽木曰:「新民乍遷,猶未寧居,若復紛更,必緻失業。
此蓋姦人欲擅貨易之利,交結近幸,借為納忠之說耳。
」乃圖寫國中貴人第宅已與民居犬牙相制之狀上之而止。
有譖完澤徇私者,帝以問不忽木。
對曰:「完澤與臣俱待罪中書,設或如所言,豈得專行。
臣等雖愚陋,然備位宰輔,人或發其陰短,宜使面質,明示責降,若內懷猜疑,非人主至公之道也。
」言者果屈,帝怒,命左右批其頰而出之。
是日苦寒,解所禦黑貂裘以賜。
帝每顧侍臣,稱塞咥旃之能,不忽木從容問其故,帝曰:「彼事憲宗,常陰資朕財用,卿父所知。
卿時未生,誠不知也。
」不忽木曰:「是所謂為人臣懷二心者。
今有以內府財物私結親王,陛下以為若何?」帝急揮以手曰:「卿止,朕失言。
」 三十年,有星孛于帝座。
帝憂之,夜召入禁中,問所以銷天變之道,奏曰:「風雨自天而至,人則棟宇以待之;江河為地之限,人則舟楫以通之。
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則為之,此人所以與天地參也。
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惟起敬起孝。
故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懼修省』,詩曰『敬天之怒』,又曰『遇災而懼』。
三代聖王,克謹天戒,鮮不有終。
漢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頻歲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禍,海內乂安。
此前代之龜鑑也,臣願陛下法之。
」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詔。
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可復誦之。
」遂詳論款陳,夜至四鼓。
明日進膳,帝以盤珍賜之。
三十年,帝不豫。
故事,非國人勳舊不得入卧內。
不忽木以謹厚,日視醫藥,未嘗去左右。
帝大漸,與禦史大夫月魯那顏、太傅伯顏並受遺詔,留禁中。
丞相完澤至,不得入,伺月魯那顏、伯顏出,問曰:「我年位俱在不忽木上,國有大議而不預,何耶?」伯顏歎息曰:「使丞相有不忽木識慮,何至使吾屬如是之勞哉!」完澤不能對,入言於太後。
太後召三人問之。
月魯那顏曰:「臣受顧命,太後但觀臣等為之。
臣若誤國,即甘伏誅,宗社大事,非宮中所當預知也。
」太後然其言,遂定大策。
其後發引、升祔、請諡南郊,皆不忽木領之。
成宗即位,執政皆迎於上都之北。
丞相常獨入,不忽木至數日乃得見,帝問知之,慰勞之曰:「卿先朝腹心,顧朕寡昧,惟朝夕啟沃,以匡朕不逮,庶無負先帝付託之重也。
」成宗躬攬庶政,聽斷明果,廷議大事多采不忽木之言。
太後亦以不忽木先朝舊臣,禮貌甚至。
河東守臣獻嘉禾,大臣欲奏以為瑞。
不忽木語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惟此數莖耶?」曰:「惟此數莖爾。
」不忽木曰:「若如此,既無益於民,又何足為瑞。
」遂罷遣之。
西僧為佛事,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
豪民犯法者,皆賄賂之以求免。
有殺主、殺夫者,西僧請被以帝後禦服,乘黃犢出宮門釋之,雲可得福。
不忽木曰:「人倫者,王政之本,風化之基,豈可容其亂法如是。
」帝責丞相曰:「朕戒汝無使不忽木知,今聞其言,朕甚愧之。
」使人謂不忽木曰:「卿且休矣!朕今從卿言,然自是以為故事。
」有奴告主者,主被誅,詔即以其主所居官與之。
不忽木言:「若此必大壞天下之風俗,使人情愈薄,無復上下之分矣。
」帝悟,為追廢前命。
執政奏以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後謂帝曰:「不忽木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