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南涼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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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為贻厥之資,萬世之業。

    秦師濟河,讠崔然瓦解。

    此堂之建,年垂百載,十有二主。

    唯信順可以久安,仁義可以永固。

    願大王勉之!"檀曰:"非子無以聞谠言也。

    "八月,以鎮南大将軍文支鎮姑臧,檀遷于樂都,雖受制于秦,車服禮制,一如王也。

    十一月,遷于姑臧。

     嘉平元年十一月,僭即涼王位于南郊,大赦,改年嘉平。

    置百官,立世子虎台為太子。

    二年正月,以子明德歸為南中郎将,領昌松太守。

    歸隽爽聰悟,檀甚寵之,年始十三,命為《高昌殿賦》,援筆即成,影不移漏,檀覽而喜之,拟之曹子建。

    七年,傉檀議欲西征乙弗,孟恺谏曰:"連年不收,上下饑弊,南逼熾盤,北迫蒙遜,今遠征雖克,後患必深。

    "傉檀曰:"孤将略地,卿無阻衆。

    "謂其太子虎台曰:"今不種多年,内外俱窘,事宜西行,以拯此弊。

    蒙遜近去,不能卒來,旦夕所慮,唯在熾盤。

    彼名微衆寡,易以讨禦。

    吾不過一月自足周旋,汝謹守樂都,無使失墜。

    "傉檀乃率騎數千,西襲乙弗,大破之,獲牛馬羊四十餘萬。

    熾盤乘虛來襲,一旦而城潰,安西樊尼自西平奔告傉檀,傉檀謂衆曰:"今樂都為熾盤所陷,卿等能與吾籍乙弗之資,取契汗以贖妻子者,是所望也。

    遂引師而西,衆多逃返,遣征北段苟追之,苟亦不還。

    于是将士皆散。

    傉檀曰:"蒙遜、熾盤昔皆委質于吾,今而歸之,不亦鄙乎!四海之廣,匹夫無所容其身,何其痛哉!吾老矣,甯見妻子而死,遂歸熾盤。

    六月,至西平,盤遣使郊迎,以上賓之禮。

    歲餘,為熾盤所鸩。

    谥景王,時年五十一。

    虎台亦為熾盤所害。

    少子保周歸魏,魏以為張掖王。

     自烏孤太初元年歲在丁酉至檀薨之歲,十有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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