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三十二·妖怪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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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吏入而複走出曰:“相公在此。
”逡巡一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
”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
”既而,将軍漸下,導吏複告之。
将軍曰:“人。
”有戈劍弓矢,翼引以人,即東階下。
公使仆前曰:“郭秀才見。
”遂行揖。
将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将軍今夕嘉禮,願為小相耳。
”将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
公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将軍曾食鹿臘乎?”曰:“此地難遇。
”公曰:“某有少許珍者,得自禦廚,願削以獻。
”将軍者大悅。
公乃起,取鹿臘并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
将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
公伺其無機,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
将軍失聲而走。
導從之吏,一時驚散。
公執其手,脫衣纏之。
令仆夫出望之,寂無所見。
乃啟門謂泣者曰:“将軍之腕已在此矣。
尋其血蹤,當死亦不久。
既獲免,可出就食。
”泣者乃出,年可十六八,而甚佳麗,拜于公膝前,曰:“誓為仆妾。
”公谕焉。
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榇而來,将收其屍以備殡殓。
見公及女,乃生人也,鹹驚以問之。
公具告焉。
鄉老共怒殘其神,曰:“烏将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
歲配以女,才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明神,緻暴于人?此鄉何負!當殺爾,以祭烏将軍。
不爾,亦縛送本縣。
”揮少年,将令執公。
公谕之曰:“爾徒老于年,未老于事。
我天下之達理者,爾衆聽吾言。
夫神,受天之命,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于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
”公曰:“使諸侯漁色于國中,天子不怒乎?殘虐于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将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妖淫之獸,天地之罪畜也。
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女年年橫死于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娶之患,如何?”鄉人悟而喜曰:“願從命。
”公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之屬,環而自随,尋血而行,才二十裡,血入大冢穴中。
因圍而劇之,應手漸大如口。
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人室。
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卧其地。
突煙走出,斃于圍中。
鄉人更翻共相慶會,餞以酬公。
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得免之。
”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托質血屬,閨闱未出,固無可殺之罪。
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甯有今日?是妾死于父母,而生于郭公也。
請從郭公,不複以舊鄉為念矣。
”泣拜而從公。
公多歧援喻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
事已前定,雖遠地而棄焉,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逡巡一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
”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
”既而,将軍漸下,導吏複告之。
将軍曰:“人。
”有戈劍弓矢,翼引以人,即東階下。
公使仆前曰:“郭秀才見。
”遂行揖。
将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将軍今夕嘉禮,願為小相耳。
”将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
公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将軍曾食鹿臘乎?”曰:“此地難遇。
”公曰:“某有少許珍者,得自禦廚,願削以獻。
”将軍者大悅。
公乃起,取鹿臘并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
将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
公伺其無機,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
将軍失聲而走。
導從之吏,一時驚散。
公執其手,脫衣纏之。
令仆夫出望之,寂無所見。
乃啟門謂泣者曰:“将軍之腕已在此矣。
尋其血蹤,當死亦不久。
既獲免,可出就食。
”泣者乃出,年可十六八,而甚佳麗,拜于公膝前,曰:“誓為仆妾。
”公谕焉。
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榇而來,将收其屍以備殡殓。
見公及女,乃生人也,鹹驚以問之。
公具告焉。
鄉老共怒殘其神,曰:“烏将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
歲配以女,才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明神,緻暴于人?此鄉何負!當殺爾,以祭烏将軍。
不爾,亦縛送本縣。
”揮少年,将令執公。
公谕之曰:“爾徒老于年,未老于事。
我天下之達理者,爾衆聽吾言。
夫神,受天之命,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于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
”公曰:“使諸侯漁色于國中,天子不怒乎?殘虐于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将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妖淫之獸,天地之罪畜也。
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女年年橫死于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娶之患,如何?”鄉人悟而喜曰:“願從命。
”公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之屬,環而自随,尋血而行,才二十裡,血入大冢穴中。
因圍而劇之,應手漸大如口。
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人室。
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卧其地。
突煙走出,斃于圍中。
鄉人更翻共相慶會,餞以酬公。
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得免之。
”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托質血屬,閨闱未出,固無可殺之罪。
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甯有今日?是妾死于父母,而生于郭公也。
請從郭公,不複以舊鄉為念矣。
”泣拜而從公。
公多歧援喻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
事已前定,雖遠地而棄焉,鬼神終不能害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