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賈假甄真與曹家舊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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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胎,那麼,小說也就非要寫到賈寶玉死了不可;隻要寶玉活着,哪怕是做了和尚,石頭也是不能提前離世的。

    曹雪芹當然不會這樣構思。

    不過,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說說通靈玉落到甄寶玉的手裡吧。

     石頭的轉移,是出于生活場景轉換的需要。

    在“家亡人散各奔騰”之後,故事再也不能隻限于大觀園為背景了,何況事敗、抄沒,曹家的真事本發生在南京。

    從現有線索看,下半部有許多情節都越出了賈府甚至都中的範圍。

    獄神廟就不是在賈府,“芸哥仗義探庵”,也不會是探望栊翠庵,鳳姐有“哭向金陵”事,妙玉也流落到“瓜洲渡口”(據靖藏本第四十一回脂評):此外,還有巧姐“遇難成祥,逢兇化吉”的曲折遭遇,諸子孫流散等等,總之,如脂評所說“後日更有各自之處也”(庚辰本第四十六回)。

    當然,對于這些,石頭毋需都亦步亦趨,衆多事件可以各有各的寫法,詳略亦可不同,但場景變化很大,頭緒紛繁,不像上半部那麼單一,則是顯然的。

    與其讓石頭依舊挂在賈寶玉的脖子上,使其見聞受到限制,倒不如根據情節發展的需要,讓它變動一下地方,以利于它的深入觀察更好。

    所以,通靈玉也就有了一些不尋常的遭遇。

    提到這塊玉的下落的脂評還有兩條: (正文“襲人伸手從他項上摘下那通靈玉來,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次日帶時,便冰不着脖子,那寶玉就枕睡着了”一段)交代清楚。

    塞玉一段又為《誤竊》一回伏線。

    (甲戌本第八回) (正文寫寶玉走至怡紅院的“穿堂門前”)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之處,一絲不亂。

    (庚辰本第二十三回)鳳姐在怡紅院的穿堂門前執帚掃雪時所拾得之玉,是否即通靈寶玉,尚屬疑案(我以為可能性極大)。

    如果正是通靈玉的話,它既已被人誤竊(當是竊者本來想偷的是别的東西或一般珠寶),怎麼仍會在大觀園内?莫非剛到手就失落了?它後來又怎樣到了甄寶玉那裡?其間曲折奧妙,尚未找到線索,不敢臆測。

    但通靈玉一度失竊,則是确實的。

    第五十二回中平兒曾私下告訴麝月說,寶玉房中的小丫頭墜兒偷了她的镯子,已經追回,她怕多事,對鳳姐隻說是自己不小心,在園裡走,“镯子褪了口,掉在草底下,雪深了,沒看見,今兒雪化盡了,黃澄澄的映着日頭,還在那裡呢,我就揀了起來。

    二奶奶也就信了。

    ”還說,“那一年有個良兒偷玉,剛冷了一二年間,還有人提起來趁願”等等。

    對此,有脂評說:“……可以傳奸,即可以為盜。

    二次小竊皆出于寶玉房中,亦大有深意在焉。

    ”這些話多麼像是為後來通靈玉失竊及掃雪拾玉等更重要的情節先露端倪。

    盡管那些事的來龍去脈,我們難以必其究竟,但作者這樣讓通靈玉轉移地方,在安排故事情節上的用意,卻可以窺見:那就是他要描寫的某些情節,恰好是寶玉完全不可能知道的——他當時遠離了事情發生的地點;或者與那些人并未有過接觸。

    寶玉雖然不在,不知道,隻要石頭在那個地點,它仍可以是事件的見證人,這就是作者讓寶玉失玉、他人得玉在情節結構上的用意。

     但賈寶玉是小說的主人公,充當觀察員和記者的石頭一直離開主人公是不合理的,所以才又轉到了與賈寶玉相映射的甄寶玉手中,以甄代賈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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