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宣帝紀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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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軍罷。
祁連将軍廣明、虎牙将軍順有罪,下有司,皆自殺。
校尉常惠将烏孫兵入匈怒右地,大克獲,封列侯。
大旱,郡國傷旱甚者,民毋出租賦。
三輔民就賤者,且毋收事,盡四年。
六月已醜,丞相義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蓋聞農者興德之本也,今歲不登,已遣使者振貸困乏。
其令太官損膳省宰,樂府減樂人,使歸就農業。
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書入谷,輸長安倉,助貸貧民。
民以車船載谷入關者,得毋用傳。
” 三月乙卯,立皇後霍氏。
賜丞相以下至郎吏從官金、錢、帛各有差。
赦天下。
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
诏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
朕承洪業,奉宗廟,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
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
丞相、禦史其與列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朕之不逮,毋有所諱。
令三輔、太常、内郡國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條奏。
被地震壞敗甚者,勿收租賦。
”大赦天下。
上以宗廟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五月,鳳皇集北海安丘、淳于。
秋,廣川王吉有罪,廢遷上庸,自殺。
地節元年春正月,有星孛于西方。
三月,假郡國貧民田。
夏六月,诏曰:“蓋聞堯親九族,以和萬國。
朕蒙遺德,奉承聖業,惟念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若有賢材,改行勸善,其複屬,使得自新。
” 冬十一月,楚王延壽謀反,自殺。
十二月癸亥晦,日有蝕之。
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馬大将軍光薨。
诏曰:“大司馬大将軍博陸侯宿衛孝武皇帝三十餘年,輔孝昭皇帝十有餘年,遭大難,躬秉義,率三公、諸侯、九卿、大夫定萬世策,以安宗廟。
天下蒸庶,鹹以康甯,功德茂盛,朕甚嘉之。
複其後世,疇其爵邑,世世毋有所與。
功如蕭相國。
” 夏四月,鳳皇集魯,群鳥從之。
大赦天下。
五月,光祿大夫平丘侯王遷有罪,下獄死。
上始親政事,又思報大将軍功德,乃複使樂平侯山領尚書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
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試功能。
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于子孫,終不改易。
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三年春三月,诏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以化天下。
今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賜爵關内侯。
” 又曰:“鳏、寡、孤、獨、高年、貧困之民,朕所憐也。
前下诏假公田,貸種、食。
其加賜鳏、寡、孤、獨、高年帛。
二千石嚴教吏謹視遇,毋令失職。
” 令國郡國舉賢良方正可親民者。
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
賜禦史大夫爵關内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
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
賜廣陵王黃金千斤,諸侯王十五人黃金各百斤,列侯在國者八十七人黃金各二十斤。
冬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
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
朕既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
今複饬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
其罷車騎将軍、右将軍屯兵。
”又诏:“池崇未禦幸者,假與貧民。
郡國宮、館,勿複修治。
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
” 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導民不明,反側晨興,念慮萬方,不忘元元。
唯恐羞先帝聖德,故并舉賢良方正以親萬姓,曆載臻茲,然而俗化阙焉。
傳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其令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于鄉裡者各一人。
” 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
省文山郡,并蜀。
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為博平君,故酂侯蕭何曾孫建世為侯。
诏曰:“導民以孝,是天下順。
今百姓或遭衰绖兇災,而吏徭事使不得葬,傷孝子之心,朕甚憐之。
自今,諸有大父母、父母喪者勿徭事,使得收斂送終,盡其子道。
” 夏五月,诏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
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
誠愛結于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
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
”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秋七月,大司馬霍禹謀反。
诏曰:“乃者,東織室令史張赦使魏郡豪李竟報冠陽侯霍雲謀為大逆,朕以大将軍故,抑而不揚,冀其自新。
今大司馬博陸侯禹與母宣成侯夫人顯及從昆弟冠陽侯雲、樂
祁連将軍廣明、虎牙将軍順有罪,下有司,皆自殺。
校尉常惠将烏孫兵入匈怒右地,大克獲,封列侯。
大旱,郡國傷旱甚者,民毋出租賦。
三輔民就賤者,且毋收事,盡四年。
六月已醜,丞相義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蓋聞農者興德之本也,今歲不登,已遣使者振貸困乏。
其令太官損膳省宰,樂府減樂人,使歸就農業。
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書入谷,輸長安倉,助貸貧民。
民以車船載谷入關者,得毋用傳。
” 三月乙卯,立皇後霍氏。
賜丞相以下至郎吏從官金、錢、帛各有差。
赦天下。
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
诏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
朕承洪業,奉宗廟,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
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
丞相、禦史其與列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朕之不逮,毋有所諱。
令三輔、太常、内郡國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條奏。
被地震壞敗甚者,勿收租賦。
”大赦天下。
上以宗廟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五月,鳳皇集北海安丘、淳于。
秋,廣川王吉有罪,廢遷上庸,自殺。
地節元年春正月,有星孛于西方。
三月,假郡國貧民田。
夏六月,诏曰:“蓋聞堯親九族,以和萬國。
朕蒙遺德,奉承聖業,惟念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若有賢材,改行勸善,其複屬,使得自新。
” 冬十一月,楚王延壽謀反,自殺。
十二月癸亥晦,日有蝕之。
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馬大将軍光薨。
诏曰:“大司馬大将軍博陸侯宿衛孝武皇帝三十餘年,輔孝昭皇帝十有餘年,遭大難,躬秉義,率三公、諸侯、九卿、大夫定萬世策,以安宗廟。
天下蒸庶,鹹以康甯,功德茂盛,朕甚嘉之。
複其後世,疇其爵邑,世世毋有所與。
功如蕭相國。
” 夏四月,鳳皇集魯,群鳥從之。
大赦天下。
五月,光祿大夫平丘侯王遷有罪,下獄死。
上始親政事,又思報大将軍功德,乃複使樂平侯山領尚書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
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試功能。
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于子孫,終不改易。
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三年春三月,诏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以化天下。
今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賜爵關内侯。
” 又曰:“鳏、寡、孤、獨、高年、貧困之民,朕所憐也。
前下诏假公田,貸種、食。
其加賜鳏、寡、孤、獨、高年帛。
二千石嚴教吏謹視遇,毋令失職。
” 令國郡國舉賢良方正可親民者。
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
賜禦史大夫爵關内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
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
賜廣陵王黃金千斤,諸侯王十五人黃金各百斤,列侯在國者八十七人黃金各二十斤。
冬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
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
朕既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
今複饬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
其罷車騎将軍、右将軍屯兵。
”又诏:“池崇未禦幸者,假與貧民。
郡國宮、館,勿複修治。
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
” 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導民不明,反側晨興,念慮萬方,不忘元元。
唯恐羞先帝聖德,故并舉賢良方正以親萬姓,曆載臻茲,然而俗化阙焉。
傳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其令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于鄉裡者各一人。
” 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
省文山郡,并蜀。
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為博平君,故酂侯蕭何曾孫建世為侯。
诏曰:“導民以孝,是天下順。
今百姓或遭衰绖兇災,而吏徭事使不得葬,傷孝子之心,朕甚憐之。
自今,諸有大父母、父母喪者勿徭事,使得收斂送終,盡其子道。
” 夏五月,诏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
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
誠愛結于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
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
”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秋七月,大司馬霍禹謀反。
诏曰:“乃者,東織室令史張赦使魏郡豪李竟報冠陽侯霍雲謀為大逆,朕以大将軍故,抑而不揚,冀其自新。
今大司馬博陸侯禹與母宣成侯夫人顯及從昆弟冠陽侯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