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能否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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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周末年便已遺失,與秦無關。

    後來,《漢書。

    郊祀志》也是兼收兩說,但又說“周顯王之四十二年(前327年),……鼎淪沒于泗水彭城下”。

    以後秦始皇出巡路過彭城(今江蘇徐州)時,派了上千人下泗水打撈,結果如同竹籃打水,未能如願。

    這說明九鼎并未入秦,至少沒有全部入秦。

     對于《史記》中的矛盾,唐一人張守節曾設法彌補,他說:“周赦王十九年,秦昭王取九鼎,其一飛人泗水,餘八入于秦中。

    ”(《史記。

    秦本紀》正義)這樣一來,《史記》自相乖謬之處就不複存在了。

    但張說沒有提一供資料來源,而且将秦昭王取九鼎時間較《史記》本文提前41年。

    至于說一鼎飛入泗水,更是荒誕不經。

     到了清朝,全祖望、沈欽韓等學者對上述傳統說法公開表示懷疑,并作了新的探索。

    王先謙在《漢書補注。

    郊祀志》中除引用全、沈二家之說外,又作了進一步的發揮,其主要内容大體可以歸結為以下三點:一、周人為防止大國觊觎,加上經濟困難,采取了毀鼎鑄錢的下策;對外則詭稱丢失,不知去向。

    二、史載秦滅周取鼎,為時人揣度之辭,并非事實。

     三、秦人謬傳九鼎沉人泗水,秦始皇也受到愚弄。

     這些說法足以發人深思,但未必即為至論。

     九鼎既然被周人視為天命之所在,也就隻能與社稷共存亡,豈有因大國觊觎而自行銷毀之理?況且九鼎鑄于夏初,器形不會太大,楚莊王就曾以鄙夷的口吻說:“楚國折鈎之喙,足以為九鼎。

    ”(《史記。

    楚世家》)可見九鼎之“重”,隻存在于傳統的神秘觀念之中,而不是實物本身的價值。

    東周統治者能為少量之銅而毀鼎鑄錢、甘心自隳天命嗎? 縱觀古籍中有關記載,對九鼎遺失的時間和地點雖然說法不一,但并無己被銷毀的材料。

    因此,我們有理由寄希望于考古工作的進展,九鼎如失于東周滅亡之前,那麼埋沒于關東的可能一性一就比較大;如失于秦末,那麼埋沒于關中的可能一性一就比較大;要是項羽破秦後載歸彭城,那倒極有可能“淪沒于泗水彭城下”,但與《漢書》記載的年代又相距甚遠。

    如能将這些問題考辨清楚,對于尋找九鼎的下落,也許不無裨益。

     九鼎被作為王權象征的時代是一去不複返了。

    但它作為我國進入文明時代的标志,卻有其不可磨火的意義。

    我們相信九鼎一旦重見天日,必然會發出更加燦爛的光輝! (陳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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